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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冒名顶替 起诉并索赔183万

吴起县法院一审驳回

事件回顾

■1999年:杨登科称考上中专被顶替,他以为没考上,继续读高中后考上大专

■2005年:杨登科读完大专回县上报到,被告知“杨登科”已工作

■2006年:黄世权改名“黄登科”,后被提拔为街道办副主任(副科级)

■十多年间:杨登科称因档案不全多次失去招干、招工机会,靠打工为生。维权十多年,妻子无奈和他离婚

■2018年7月:黄登科被停职接受纪委、监委审查,8月份被双开

■2019年8月19日:杨登科起诉顶替者及相关涉事部门一案开庭审理

■2020年2月:吴起县法院一审驳回杨登科各项诉求

华商报延安讯(记者 贺秋平)近日,备受关注的“吴起男子公开举报被冒名顶替学籍”一事有了最新进展。杨登科起诉冒名顶替者及相关部门,要求恢复档案、赔偿183万元等,经吴起县法院一审,被驳回。

2018年7月,吴起男子杨登科公开举报19年前学籍被人冒名顶替(华商报2018年8月30日报道),引发社会广泛关注。随后,已经是副科级干部的冒名顶替者“黄登科”被当地纪委立案调查,并于当年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

2019年8月19日,杨登科起诉冒名顶替自己初中学籍的黄登科及原延安市农业学校、吴起县教育局、吴起县人社局等一案在吴起县法院开庭审理,杨登科提出要求黄登科停止冒用身份及学籍信息行为,恢复名誉,消除影响;恢复初中档案及中考档案;赔偿共计183万余元的诉讼请求。

3月9日,杨登科向华商报记者提供了该案的一审判决书。

法院审理认定,1999年8月,黄耀明(黄登科父亲)通过中间人和杨志安(杨登科父亲,2016年6月去世)商定,将杨登科的延安市农业学校通知书等资料交给黄登科,用以在延安农业学校上学使用,黄耀明分两次共付给杨志安3000元现金。本案的争议焦点为:一、黄登科的行为是否侵犯了杨登科的姓名权,黄登科是否应当赔偿杨登科主张的各项经济损失。经查,杨登科被侵权是黄父与杨父非法买卖学籍档案形成的,因而侵害的并非杨登科的合法利益;二、黄登科的行为是否有过错,法院认为该非法买卖行为违反了相关招生规定,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故杨登科与黄登科双方均有过错;三、杨登科的损失是否与黄登科的行为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黄登科是毕业后通过考试被聘用的,并非被国家直接分配工作,故而不存在因果关系。同时,因杨登科的父亲实施了非法交易学籍的行为,不能得到法律和政策的保护,其也无权获得读取中专并为其恢复安置工作的政策待遇。

综上,吴起法院审理认为,黄登科的行为不符合法院规定的侵权行为,故杨登科无权以此主张由黄登科承担侵权责任。由于黄登科已经被开除公职且更改姓名,不再侵害杨登科的合法权益。对于杨登科诉请相关部门归还并恢复相关档案,因系杨父和黄父过错行为导致,且返还档案属于行政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畴,故对杨登科主张的相关诉求不予支持。

对于一审判决结果,杨登科感觉很是迷茫。同时,他也坚决否认非法买卖学籍一事的存在。“这个事情对我的生活影响很大,再加上现在经济情况也有限,目前仍在考虑是否上诉。”杨登科表示想尽快回归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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