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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类袭警情形从重处罚 一般不得适用缓刑

1月10日,公安部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相关情况。根据《指导意见》7类袭警情形从重处罚,且一般不得适用缓刑。

“袭警违法犯罪行为往往同其他犯罪交织在一起。”公安部法制局副局长孙萍表示,《指导意见》明确了实施袭警行为,同时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抢劫枪支罪、抢夺枪支罪等严重犯罪的从重处罚原则,以有效惩处犯罪,指导司法实践。

《指导意见》明确,对民警人身直接实施撕咬、踢打、抱摔等直接攻击以及对民警正在使用的警用车辆、警械等警用装备进行打砸等破坏,间接对民警人身进行攻击的行为均属于暴力袭警行为,应当适用刑法关于袭警从重处罚的规定。对使用凶器、危险品、驾驶机动车袭警等手段恶劣;造成民警轻微伤、警用装备严重毁损、造成他人伤亡、公私财产损失、犯罪嫌疑人脱逃、毁灭证据等严重后果;多人袭警或袭击民警二人以上;具有同类前科等7类情形,酌情再作进一步从重处罚,且一般不得适用缓刑。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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