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 CN61---0053 社长:周怀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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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公积金贷款:

需连续足额缴存12个月 最高贷65万元

7月15日,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明确贷款审核有关政策的通知》,《通知》主要对近期银行在受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过程中,对市民在贷款金额、缴存时间、军转干部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

具体细则如下:公积金贷款额度方面,借款人单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同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65万元。贷款资格审查方面,借款人需在申请贷款近12个月按月、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配偶公积金缴存不正常的,如账户状态正常,认可缴存基数,但不参与贷款额度计算。

此外,新加入关于部队转业干部申请公积金贷款。如公积金开户时间晚于转业接收时间,其公积金缴存时间从补缴初始月份计算,需提供转业接收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和军转办出具的《行政介绍信》复印件(均需加盖接收单位公章)。

西安房地产资深媒体人、西安欧亚学院人居环境学院客座教授朱郁认为,本次通知与此前执行的细则并无太大区别,但是在缴存时长和部队转业干部方面进行明确,一方面有利于规范使用公积金贷款,避免市场投机行为,另一方面有利于做大公积金存款基数。 华商报记者 杜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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