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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扫黑除恶斗争 弘扬社会正气 开设赌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偷越国境

咸阳宣判朱彬等12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华商报咸阳讯(实习记者 狄祎婷 实习生 宴庆乐)7月17日上午,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朱彬等12人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对该犯罪集团成员开设赌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偷越国境等行为进行判决。

据了解,自2017年以来,以朱彬为首,饶某和王某某(网上追逃)为主,以及其他8名成员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在秦都区有组织地实施了开设赌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偷越国境等犯罪活动,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秦都区法院认为,朱彬、楚某某、李某某、饶某、徐某、高某某开设赌场,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饶某、李某某、徐某、南某某、姜某积极参与聚众斗殴,其行为已构成聚众斗殴罪;朱彬、饶某、李某某、王某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朱彬、饶某违反国境管理法规,结伙偷越国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偷越国境罪;杨某、李向某明知是犯罪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其行为已构成窝藏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所犯罪名成立。

最终,法院判处被告人朱彬有期徒刑9年5个月,并处罚金21万元;判处被告人饶某有期徒刑8年3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其余同伙李某某、徐某等均判处有期徒刑1~8年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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