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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进行时

以恋爱、招工为名诱骗拘禁抢劫恶势力集团11人获刑

华商报讯(记者 宁军)打着招工、恋爱的名义将被害人从外地骗到西安一些城中村,搜身、殴打、非法拘禁后实施抢劫,还逼被害人向亲友要钱、用被害人手机网贷……昨日,灞桥区法院宣判了一起恶势力集团案件,11名被告人获刑。

作案后防止被害人报警

传销人员押送到火车站

这个恶势力集团11名被告人来自贵州、广西、河南、河北、云南等地,其中首要分子付天伟、李兴学、李元林均来自贵州。

灞桥区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各被告人在付天伟、李兴学、李元林领导、组织下,通过电信网络以招聘、恋爱等为名,将多名被害人从外省市诱骗至其在西安市灞桥区汪新寨村、张一村、东小寨村租住的民房内,采取恐吓、殴打、搜身、非法拘禁等手段,抢劫被害人随身现金、手机、银行卡等物品,逼迫被害人说出手机微信、银行卡密码,逼迫被害人向亲友索要转款以及使用被害人手机网上贷款后,取出被害人银行账户内钱款,上交至付天伟,付天伟将大部分赃款自行处置,其余小部分留给其手下作为生活及活动费用。

这些被告人长期多次作案,形成了以付天伟、李兴学、李元林为首要分子,成员基本固定、层级严格、分工合作、作案手段成套的恶势力集团,该集团专以外省市被害人为作案对象,非法拘禁、抢劫18人,抢劫数额累计32万余元。

“因为干的事违法,为了不暴露真实身份,我在传销组织自称刘明章。”根据付天伟的供述,他们的层级关系非常严格,用网上招工、恋爱方式把新人从外地骗到西安,实施强制搜身,再把新人关起来,从思想上控制新人,进行洗脑。新人被控制后,他们会让新人以买产品为由签申购单(一份3900元),申购单由李兴学管理。其实他们没有产品。签完申购单后,李元林等人对被骗新人进行控制,威胁、拘禁的目的就是要钱。新人愿意留下且表现比较好的,就被吸收到组织。如果不愿意留下,李兴学会给新人买火车票,害怕新人在西安报警,由传销人员押送到火车站进站。

认定18项犯罪事实

多名被害人遭遇家庭变故

判决认定的犯罪事实有18项,涉及18名被害人,在他们的陈述中,有多人因这段经历遭遇了家庭变故。

2017年9月夏某轻信“网上招工”,被骗至西安市十里铺村民房内,被逼迫编造谎言向家人、朋友借钱。他被拘禁了约两个月,随身4000元现金、被逼借亲友的2000元、网贷12300元,共计损失18300余元,他父亲看病的钱被用来还传销组织的网贷。

闫某是被女网友从北京骗到西安传销窝点的。他说,自己银行卡里的2800元、骗父母转来的4000元和200元现金都被对方取走。这些人恐吓他不准报警,否则让他家四分五裂,这段遭遇给他造成很大的精神打击。

周某从成都被骗来后遭搜身,手机、现金、银行卡和身份证等被抢走,对方除了讲课洗脑,还威胁不买就弄死他。患病的父亲听说他被骗后,气得病情加重,两次住院。

杜某是被害人中为数不多的女性之一,她是被以招工的名义骗到西安的。多名被告人将她按倒,李元林对她扇耳光、拿水杯往身上泼水、用脚踢、揪着她的头发骂,威胁要让人把她强奸了。她身上的现金、手机、银行卡、金项链等被抢走,损失22800元。她被拘禁了两个多月后,被押送到火车站送走。该组织威胁说,她的家庭住址、父母电话被掌握,如果报警就让她的家人没有好下场,她害怕连累家人就没敢报警。从传销组织回来之后她的精神状态不好,丈夫和她离了婚。

昨日,灞桥区法院一审宣判,以抢劫罪、非法拘禁罪对被告人付天伟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7年6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其余10名被告人也因抢劫罪、非法拘禁罪分别被判处14年6个月至6年不等有期徒刑,各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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