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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扣分导致驾照被吊销 借用方打欠条愿赔5万

这样的“欠条”受保护吗

大家都知道用他人驾照扣分处理交通违法信息属违法行为。那么,如果借用一方因借用驾照扣分自愿给出借方“补偿”,并向出借方出具“欠条”,这样的“欠条”受法律保护吗?近日,西安市鄠邑区法院审理一起因借用驾照代扣分而形成的合同纠纷案。

原告张军(化名)与被告李鹏(化名)曾系同事关系,张军拥有驾驶证A证。李鹏的朋友驾车违法,委托李鹏帮忙找人借用驾照扣分,于是李鹏便找张军帮忙,张军将驾照借给了李鹏。而后,李鹏久未返还驾照,且多次以其他理由搪塞。张军多方打听才得知自己的驾照因替他人扣分被吊销,因此找李鹏讨说法,经协商,李鹏愿赔偿50000元作为损失费,并向张军出具“欠条”。随后,张军向李鹏索要“欠款”,李鹏陆续给付11300元,剩余“欠款”一直未付,张军遂将李鹏诉至法院。

鄠邑区法院审理认为,张军将驾驶证借给他人用于交通违法扣分,违反了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双方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为非法债权债务关系,故驳回张军的诉讼请求。

办案法官介绍,无效借款合同不受法律保护,生活中常见以下几种情况:1.借贷进行非法活动。如明知对方借款用于赌博、贩卖假币等非法活动而出借钱款,其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2.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未经依法批准,以任何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的非法集资、非法发放贷款,以及中国人民银行认定的其他非法金融业务活动;3.违背真实意图的借贷关系。如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图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无效;4.高利贷利息。借贷双方约定的年利率超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5.非金融企业以合法借贷掩盖的非法金融活动;6.名为联营实为借贷的合同。 华商报记者 宁军 通讯员 马晓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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