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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伴大笔财产赠“初恋” 大妈起诉要回19万

偶然发现,已结婚30多年的丈夫竟背着自己赠给别的女人大笔财产,徐大妈气愤之下,起诉要求返还。近日,西安市未央区法院民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表达诚意:旧情复燃谎称已离异 同居后转款十余万

老张与妻子徐大妈都是60岁左右,已经结婚35年。两人均已退休,子女也已成年。

何阿姨,上世纪70年代老张的初恋情人,后因种种原因未能成婚。何阿姨于1994年离婚,之后一直独居。

2018年初,老张与何阿姨在一次偶遇后旧情复燃。老张谎称自己已离异,后与何阿姨开始同居。期间,老张为表示结婚诚意,将自己的工资卡交给对方,还将17万余元存款陆续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行转账到何阿姨账户,同时还赠与她价值1.6万余元的首饰。

发现真相:妻子要求返还29万 “初恋”称自己也是受害者

今年5月,徐大妈在家中整理物品时,发现丈夫向何阿姨转账的银行凭条,追问之下,老张承认其出轨的事实。徐大妈立即联系了何阿姨,得知真相的何阿姨与老张大吵一架后即与其断绝关系,但老张却一直纠缠。

因老张将家中财产基本都赠送何阿姨,徐大妈不甘心,起诉至未央区法院,要求何阿姨返还财产29万余元。

庭审中,徐大妈表示,丈夫赠与的财产中包括存款、金饰,还有现金及他的工资等,共计29万余元。而何阿姨只承认收到了老张赠与的存款17万余元,对其余财物不予认可,并称自己也是受害者,因为其对于老张并未离婚一事毫不知情,并提供了她与徐大妈的通话录音。录音中,何阿姨详细地向徐大妈解释了事情原委,证明她对老张的婚姻状况确不知情,还提交了老张在庭审前几天发送的微信记录,证明老张对其继续追求、决不放弃的意思。

法院判决:赠与行为属无效 被告返还19万余元

经审理,未央区法院认为,老张的赠与行为是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大额处分行为,且未经原告徐大妈同意,违反了婚姻法规定,亦有悖公序良俗,应属于无效行为,故判决被告何阿姨返还原告19万余元。何阿姨不服,提出上诉。近日,西安市中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未央区法院法官表示,夫妻一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共同财产做出重要处理决定,应平等协商,取得一致认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其中一方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且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亦是无效。

本案中,被告何阿姨虽在与老张发生同居关系时,对老张的婚姻关系不知情,也无意破坏原告徐大妈与老张的婚姻,但老张赠与何阿姨的财产确系夫妻共同财产,且该赠与行为违反了公序良俗,故该赠与行为无效,被告应当返还受赠与财产。

(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 华商报记者 宁军 通讯员 崔小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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