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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日上午,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各代表团举行代表小组会议,审议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三个决议草案;召开主席团第四次会议。
11日下午3时,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闭幕会,表决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表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决定草案,表决关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表决关于202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草案,表决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表决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表决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据央视
e起聊两会
“有些同志腰围太大了,体重也超重”
国家卫健委主任喊你“减肥”了
别再“小看”这件事了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10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号召,人民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广大政协委员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周围,发扬优良传统,担当政治责任,推动新时代人民政协事业不断发展,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议由全国政协主席王沪宁主持。全国政协副主席石泰峰、胡春华、沈跃跃、王勇、周强、帕巴拉·格列朗杰、何厚铧、梁振英、巴特尔、苏辉、邵鸿、高云龙、陈武、穆虹、咸辉、王东峰、姜信治、蒋作君、何报翔、王光谦、秦博勇、朱永新、杨震在主席台前排就座。
习近平、李强、蔡奇、丁薛祥、李希、韩正等在主席台就座。
上午9时,闭幕会开始。王沪宁宣布,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应出席委员2154人,实到2082人,符合规定人数。
会议通过了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政治决议。
王沪宁在讲话中说,全国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是一次高举旗帜、凝心聚力、求真务实、团结奋进的大会,充分彰显了人民政协的显著政治优势,彰显了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蓬勃生机活力。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等党和国家领导同志出席大会开幕会和闭幕会,看望政协委员并参加联组讨论,同政协委员们共商国是。全体政协委员认真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和其他报告,认真审议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情况报告等文件,取得丰硕议政成果。全体政协委员高度评价过去一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统揽全局、沉着应变,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攻坚克难、砥砺奋进,顺利完成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取得新的重大成就;一致表示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坚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决心和信心。
王沪宁表示,要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人民政协性质定位,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扎实做好凝聚人心、凝聚共识、凝聚智慧、凝聚力量工作,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履职尽责,切实发挥最广泛爱国统一战线组织的政治作用,更好发挥人民政协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不断提高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水平,更好担负起把中共中央决策部署和对人民政协工作要求落实下去、把海内外中华儿女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的政治责任。
王沪宁表示,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周围,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勠力同心、团结奋进,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出席闭幕会的领导同志还有:马兴瑞、王毅、尹力、刘国中、李干杰、李书磊、李鸿忠、何卫东、何立峰、张又侠、张国清、陈文清、陈吉宁、陈敏尔、袁家军、黄坤明、刘金国、王小洪、王东明、肖捷、郑建邦、丁仲礼、郝明金、蔡达峰、何维、武维华、铁凝、彭清华、张庆伟、洛桑江村、雪克来提·扎克尔、吴政隆、谌贻琴、张军、应勇等。
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闭幕会。外国驻华使节、海外华侨等应邀参加闭幕会。
大会在雄壮的国歌声中闭幕。 据新华社 新华社记者 才扬 摄
记者昨日从全国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闭幕会上了解到,截至3月5日20时,共收到提案5890件。依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和提案审查工作细则,经审查,立案5002件,并案262件,转为意见和建议626件。
立案提案中,委员提案4531件,占90.6%;集体提案471件,占9.4%。其中,经济建设方面提案2133件,占42.6%;政治建设方面提案419件,占8.4%;文化建设方面提案459件,占9.2%;社会建设方面提案1387件,占27.7%;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提案604件,占12.1%。 据央视
住宅层高“长个”了
会带来哪些变化?
9日,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的记者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倪虹表示,我国住宅层高标准将提高到不低于3米。这意味着,施行了多年的层高国家标准即将迎来改变,特别是随着相关细则的进一步完善和提升,住房的居住舒适度将进一步提高。
不低于2.4米→不低于3米
层高提高将带来哪些变化?
层高,就像房子的“身高”,是指从本层地板到上层地板的距离,而我们常说的实际使用高度,是净高,用公式来理解:层高-楼板厚度=净高。
对于净高,我国2005版《住宅建筑规范》、2011版的《住宅设计规范》,都有不应低于2.4米的强制性要求。而对于层高,则来自2011年版的《住宅设计规范》,其中规定“住宅层高宜为2.80米”。“宜”,表明这是一个建议性的要求,所以各地具体执行的时候,高低略有不同。
由于国家标准实施已有多年,部分要求已不再符合现在的人对居住品质提升的要求,层高标准的调整,将意味着更大、更舒适的居住空间。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总建筑师刘晓钟表示:“像地板采暖,它要占一些层高,目前针对百姓对舒适性的要求,对隔声、防裂等要求,这些措施都要增加空间的高度。反过来讲,通过层高本身的提高,把这一部分占用的空间抵消掉。”
清华大学土木水利学院副院长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吴璟表示:“高度高了以后,窗户就有更大的空间,对于采光和通风是非常有利的,这些都有助于显著提升居住的舒适度。中国人正在变得越来越高,在住房改善的过程中,我们不仅希望住房的面积更大,也希望它的高度能更高。”
多地已先行调整层高地方标准
近几年,江苏、山东、云南等多地,已对地方住宅层高标准进行了调整,把层高调高了,新标准的要求集中在3米到3.3米之间。
■天津
新版《天津市住宅设计标准》,将原标准“住宅层高宜为2.8米”调整为“住宅层高不应低于3.0米”。
■云南昆明
结合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明确提出住宅建筑层高不得小于3米。并且要求,无论阳台封闭或者不封闭,阳台计容面积按空间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江苏
江苏的《改善型住宅设计与建造导则》提出,改善型住宅层高不应小于3.1米,三层以上改善型住宅层高不应大于3.6米;设有地暖、管道式新风或集中式中央空调系统的改善型住宅,层高不应小于3.15米。
■山东
山东的高品质住宅设计指引(试行)中明确,住宅层高不应低于3.0米;并且鼓励有条件的项目适度加大空间高度,提高至3.3米以上。而安徽的高品质住宅设计指南,做出进一步细化,住宅层高不应低于3米,装配式住宅以及设有集中空调、地暖系统等的住宅层高不应低于3.1米。
吴璟表示:“根据不完全统计,在过去三四年里,一些城市陆续在住宅建设的导则或者指引里面,提出了要提高住宅建筑层高的要求,提高以后的标准集中在3米到3.3米之间。”
专家表示,之所以各地的要求会出现不同,主要是具体环境和需求有所差异。因为,合适的层高才更舒适,层高与建造房屋时的经济条件,以及长期以来形成的设计、建造和使用房屋的习惯等都有关系。
层高标准提升
助力未来“好房子”的建设和发展
随着我国住房需求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好房子”的内涵正在不断丰富,特别是今年“好房子”首次出现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专家表示,层高标准等一系列指标的优化和提升,将助力未来“好房子”的建设和发展。
专家表示,现代家庭对居住空间的需求越来越多样化,3米以上的层高可以支持多种装修风格和空间布局,如设计夹层、阁楼或开放式空间,满足不同家庭的个性化需求。此外,还能为住宅中各类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提供了诸多便利,不仅提升了居住的舒适性和便利性,还为现代家居的智能化和高品质生活提供了有力支持。
吴璟表示,现在越来越多的建筑设备正在成为好房子中的标配,比如像中央空调,像管道式的新风,以及像北方地区的地暖等。建筑层高加大,可以在立体的角度来说获得更大的空间,可以为建筑设备和装饰安装提供了更大的空间。
刘晓钟说,高度提高之后,每提高10厘米也好或20厘米也好,舒适程度是不一样的。从体积来讲,从空气、环境、视觉,包括活动的空间,都会得到一定的改善。
此外,专家表示,随着人们对居住品质越来越重视,房地产企业之间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因此,能不能依据合适的层高,造出更加符合市场需求的“好房子”,将成为房地产企业未来着重考虑的问题。 据央视
关于35岁就业门槛、学历歧视等
代表委员这么说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促进充分就业、提高就业质量,坚决纠正各类就业歧视。就业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核心议题之一,也是两会代表委员们关注的焦点。关于“35岁就业门槛”“学历歧视”等问题,该如何解决?听听代表委员们怎么说。
全国人大代表郑功成:呼吁废除“35岁就业门槛”
今年,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郑功成提出了《关于坚决纠正就业领域年龄歧视的建议》。
郑功成在调研中发现,当前我国就业市场年龄歧视普遍,特别是35岁限制入职现象严重。他建议,主管部门清理带有年龄歧视的政策性文件,制定专项行动方案,争取在三到五年内树立反就业年龄歧视的社会氛围;国家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在纠正就业歧视中的带头作用,并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就业年龄歧视申诉途径和公益诉讼制度,督促用人单位自查招聘公告并纠正无正当理由的年龄限制;修改相关法律,将反就业歧视纳入其中,给予明确法律规制,以实现平等就业。
全国政协委员袁亚湘:呼吁破除“第一学历”歧视
全国政协委员,中科院院士、数学家袁亚湘多年来深耕教学一线,坚持从事数学科普教育工作。
袁亚湘说,要创新对人才的评价机制、选拔机制,而不要过于强调“第一学历”,“人是在不断地变化,第一学历更多是静态的。预赛跑得不好,决赛说不定跑得更好。”
此外,袁亚湘还关注年轻人的工作生活环境,提出应该创造更多平等的机会,才能够涌现出更多优秀的人才。
全国政协委员蒙曼:提倡全社会关注“妈妈就业”
近年来,政府相继出台多项鼓励生育政策,据统计,目前已有23个省份在不同层级探索实施生育补贴制度。
全国政协委员、中央民族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蒙曼认为,生育补贴制度应实现从婚育开始到孩子抚养成人全过程的覆盖,同时全社会要关注已婚育女性的就业问题,要满足她们自身发展的需求,让她们在承担生育价值的时候,能够实现人生真正的舒展。
全国人大代表赵子铱: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
今年,“新就业”这个词成为热议焦点,网约车驾驶员、网络主播等都属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
全国人大代表、贵州财经大学贵州城镇经济与发展研究院院长赵子铱调研发现,新就业形态在解决就业问题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许多平台企业采用无底薪、纯提成的薪酬机制,薪酬多采用计件形式,劳动强度普遍较高;由于劳动关系复杂模糊,社会保险参保率较低,劳动者在纠纷中常面临维权困难等问题。
赵子铱建议:一是根据新就业形态的特点,制定或修订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各方权利义务,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二是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加大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处理力度,推动成立行业工会组织,由工会代表劳动者与平台企业协会签订行业集体合同;三是扩大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范围,完善职业伤害认定机制,优化经办流程,健全待遇给付机制,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构建一套与其工作特点相匹配的职业伤害保障体系。 据央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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