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靖边县公安局成功查处两起非法运输、买卖危险物质案,行政拘留2人。1月16日,冯某在未取得运输许可及相关危运资质的情况下,从横山区石湾镇运输烟花爆竹到靖边县城,被靖边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查获,当场缴获烟花爆竹30件。
1月19日,王某在无烟花爆竹销售资质及运输资质的情况下,从横山区双城利用自己的小车运输烟花爆竹至靖边县城销售,被靖边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东坑派出所民警查获,收缴烟花爆竹50件。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三十条之规定,冯某、王某被靖边公安依法行政拘留。 通讯员 屈玉峰 王一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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