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鄠邑法院完善信用修复体系
“鄠邑法院信用修复证明真是有大用处,我们新增加的生产线马上就可以投入运行了!”收到银行贷款审批通过消息的西安A公司负责人如释重负。企业信用修复的价值自此也真正释放。
这是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自2023年率先在陕西省建立信用修复工作体系以来,向前延伸信用修复关口,探索完善“诉讼阶段风险告知+执前督促履行+执后信用修复”全流程助企信用修复新模式的又一成功实践,也是近两年来持续探索企业信用修复体系建设并取得阶段性成效的鲜活体现。
聚焦诉讼阶段风险告知
持续压缩案件增量
“随案发放《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风险告知书》,就是要提醒当事人应当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法院将采取相应强制措施。”法官提醒道。
2023年,鄠邑法院创新探索执行风险告知前置举措,成为西安市首家在诉讼阶段发出《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风险告知书》的法院。在审判阶段,随生效法律文书一同送达至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提醒其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及未履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此外,案件承办法官团队还在案件履行期限届满前通过电话沟通、上门督促等方式,对当事人予以提醒、督促,多措并举压缩进入执行程序案件增量。
截至目前,鄠邑法院已随案发出《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风险告知书》163份,通过多种方式提醒、督促义务当事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290余人次。
聚焦执前督促履行告知
加速兑现胜诉权益
陈某因合伙协议纠纷被鄠邑法院判决给付王某7万余元。履行期限届满后,法院在执前督促程序中,发现陈某有履行能力而尚未履行,便及时向陈某发送《执前法院督促履行告知书》,收到后,陈某也立即给付了欠款,避免了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同时,法院为其发放《自动履行证明书》,帮助其消除因审理阶段诉讼行为留下的记录而导致的影响。
鄠邑法院积极探索在执行案件前端建立督促履行程序,针对有能力履行而未履行的当事人,书面督促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避免因采取强制措施而承担更大的经济损失和信用危机。
截至目前,鄠邑法院已发送《执前法院督促履行告知书》《自动履行证明书》共计156份,帮助当事人高效兑现胜诉权益。
聚焦执后信用修复证明
助力企业“重新启程”
“我们租赁费已经结清了,案件也结了,为什么银行说我公司涉及执行案件,贷款审批不了。我们着急加大生产呢,现在可咋办?”重要关头,西安A公司却因为无法获得贷款审批急得团团转。经审查,该公司确实已积极履行完毕义务,却因涉执行案件而使贷款审批无法通过。鄠邑法院经审核通过后,及时发出《信用修复证明》,为A公司的信用修复“背书”。A公司也凭借法院出具的《信用修复证明》擦除“信用污点”,顺利向银行申请到了贷款。截至目前,鄠邑法院已累计发出85份信用修复证明。
下一步,鄠邑法院将围绕促进失信企业“重新启程”目标,持续完善信用修复体系建设,引导失信主体积极修复信用,让诚信成为社会共识,打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权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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