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 CN61---0053 社长:毕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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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司法之力共护祖脉秦岭

第二届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会议召开

1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主办,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承办,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办的第二届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会议在陕西省西安市周至县召开。会议围绕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总结交流经验,研究部署深入践行“两山”理念、以司法守护中华民族祖脉秦岭的思路举措。

当日,陕西、河南、湖北、重庆、四川、甘肃、青海七省(市)高院讨论并通过了《关于推进秦岭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会议纪要》,并发布了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贺小荣,陕西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刘强,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韩德洋出席会议并致辞。

秦岭是我国的中央水塔,是中华民族的祖脉和中华文化象征。2023年,第一届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会议在秦岭南麓的陕西商洛市柞水县召开。会议期间,秦岭沿线七省(市)法院签订框架协议,发布司法保护《秦岭宣言》,聚焦大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之重任,共商大计、共谋协作,以司法之力护航秦岭生态。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贺小荣指出,保护好中华民族的祖脉,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使命。要站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自觉扛起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和司法责任。要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努力实现政治、社会、法律和生态四个效果统一。要立足秦岭生态保护实际,扎实推进审判专业化建设,做实环境资源“三审合一”机制,推进区域司法协作协同进一步走深走实。要坚持依法办案和促推综合治理并重,持续加强环境司法和行政执法及社会各界的协作配合,形成秦岭协同保护和系统治理的最大合力。

陕西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刘强表示,秦岭沿线七省(市)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方面长期保持密切联系和良好合作。希望秦岭沿线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落实好司法保护协作机制,深入开展交流研讨、要案会商、信息共享,进一步强化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合力,以高质量司法为秦岭生态环境保驾护航,更好服务保障秦岭区域高质量发展。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韩德洋表示,陕西法院将牢记嘱托,加强行政执法和环境司法联动协作,切实当好秦岭生态环境司法卫士,为美丽陕西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权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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