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 CN61---0053 社长:毕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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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法

黄昏恋引发的百万彩礼之争

如今,晚年找老伴不是什么稀罕事,精神上多了陪伴,生活上也能互帮互助。为避免子女反对、财产继承纠纷等,不少“黄昏恋”选择“结而不婚”——只搭伙过日子,不领证。

然而,和年轻人的爱情一样,“黄昏恋”想要修成正果也不容易。有的能好聚好散,有的却起了矛盾,剑拔弩张,甚至发生经济纠纷。

情定黄浦江畔

家住上海市黄浦区的徐大爷是土生土长的上海人,他家距离黄浦江很近。徐大爷年轻时因为各种原因一直单身,面对亲友的关心他始终表示一个人自由潇洒惯了。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身体也逐渐出现了各种状况,长期独居让其产生很强的孤独感。

2021年初,徐大爷在棋牌室里碰到了自己的“真命天女”金阿姨。时年50岁的金阿姨家在重庆,离婚之后就一直在上海生活。金阿姨和徐大爷觉得彼此有缘分,再加上其他牌友的撮合,两人很快就确立了恋爱关系。相处一段时间后,两人将结婚提上了议事日程。

徐大爷和金阿姨在恋爱期间发生过多次争吵,分分合合也有好几次。徐大爷的想法就是老年人结婚就是找个人陪伴照顾自己,女方要能尽心尽力照顾自己的饮食起居。金阿姨虽然不太认同徐大爷的婚姻观,但是始终没有与徐大爷彻底分手。

2022年6月,徐大爷名下的一套房子拆迁,得到了270余万元的拆迁补偿款。为了和金阿姨婚后生活更有保障,徐大爷与金阿姨商量决定在重庆购房定居并登记结婚。

缘尽长江之滨

2023年春节前夕,两人来到重庆中心城区,暂住在金阿姨的女儿家。刚到不久,为了表达诚意,徐大爷就给金阿姨的账户转了141万余元。金阿姨用其中的47万余元购买房屋一套并登记在两人名下。徐大爷还给金阿姨及其母亲、女儿、姨妈等亲人购买了项链等首饰。

转账后没过几天,徐大爷为了进一步表达诚意,与金阿姨就141万余元中的70万元签了一份《赠与协议》,协议主要载明徐大爷和金阿姨系恋爱关系,已经相处多年,徐大爷深感金阿姨生活不易,为了金阿姨晚年生活更有保障,特无条件赠与70万元。

协议签完之后,时值2023年的春节,原本相约在节后正式登记结婚的两人,却在节日期间闹起了矛盾。徐大爷认为金阿姨及其家人不尊重他,金阿姨对其生活的照顾不够细致,做菜时不考虑自己不吃辣的饮食习惯,经常对别人说自己不讲卫生,金阿姨一家人都嫌弃他,吃饭时让他一个人用公筷,家里来了客人就冷落他,自己成了边缘人。金阿姨则认为徐大爷脾气不好,对自己家人甩脸色、发脾气,与其他女性搞暧昧关系,并且还有暴力倾向。

幸福的开端竟迎来了冷漠的结局,原本要携手度过余生而且婚房都置办好了的两人,经过一个春节缘分就彻底走到了尽头。2023年2月底,两人大吵一架后,徐大爷独自返回了上海。

止争法庭之上

金阿姨回到上海后,主动归还了徐大爷10万元。徐大爷多次电话联系金阿姨要求归还剩余财物,但是金阿姨拒绝再返还其他财物。2024年3月,徐大爷向金阿姨户口所在地的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返还彩礼为由要求金阿姨返还购买房屋后剩余的94万余元以及将两人名下价值约47万余元房子的所有权人变更为自己独立持有。另外,徐大爷还要求金阿姨返还首饰款8万余元。

法庭上,金阿姨认为徐大爷违背了恋爱期间的爱情誓言,没有做到一直对自己好,徐大爷则表示金阿姨没有贴心地照顾自己。金阿姨对徐大爷转账的金额表示认可,但她认为,两人分手之后,她主动给徐大爷转了10万元;转账余额中有70万元是签了赠与协议的,不应该返还;47万余元买的房子,愿意配合过户;14万余元已经用于两人的日常消费。徐大爷也从未说过转账的141万余元属于彩礼,也没有搞过送彩礼的仪式,所以请求法院驳回徐大爷的全部诉讼请求。

最终,法院审理后认定,徐大爷转账的141万余元属于彩礼而非赠与,扣除购买房屋的47万余元和金阿姨返还的10万元后,剩余的83万余元,根据两人的恋爱经历、共同生活的情况等因素判决金阿姨返还徐大爷75万元,并判决金阿姨协助将购置的婚房变更为徐大爷个人所有,驳回徐大爷的其他诉讼请求。判决之后,双方均服判息诉,未提起上诉。

裁判解析

多角度分析认定是彩礼还是赠与

这起案件的特殊之处在于老年人之间以缔结婚姻为目的而给付财物的行为性质不明确,需要结合案情综合判定。

本案中争议焦点在于:徐大爷的转账行为是彩礼还是赠与?金阿姨如果要返还,具体金额是多少?赠送的首饰等礼品是否应该返还?对此,大渡口区法院认为,应从给付财物的目的、给付时间及给付方式、财物价值、财物使用情况等多方面予以考量。

一是要明确当事人给付财物的目的。彩礼是指缔结婚姻一方以结婚为目的、依据习俗给付另一方的财物,认定中需结合给付财物时的前因后果、基本逻辑等来判断。本案中,2023年初,徐大爷与金阿姨到重庆准备办理结婚事宜。徐大爷向金阿姨转款141万余元后,金阿姨就使用了部分款项购买了婚房。由此可知,徐大爷向金阿姨转的款是为了双方结婚而使用。徐大爷虽出具《赠与协议》,表明赠与70万元给金阿姨,但《赠与协议》中亦明确赠与的目的是让女方“晚年生活更有保障”,也符合恋人之间为使对方对婚姻更有信心、婚后生活更有保障而给予彩礼的婚俗习惯。

二是要结合给付财物的时间和方式予以评判。大部分老年人对于爱情的表达通常比较含蓄,在对缔结婚姻的表达上会要求能照顾彼此的生活起居,并不大注重年轻人关于订婚送彩礼的流程仪式,碍于传统的保守观念通常也不会采取年轻人之间给付彩礼的方式。本案中,徐大爷年近七旬,此前未结过婚,多次向女方表达结婚的主要目的就是要找人照顾自己。徐大爷的前述言行比较符合目前老年人婚恋的普遍性需求和行为习惯。

三是要从给付财物的价值来分析。据徐大爷的陈述,案涉141万余元转款为房屋拆迁补偿款的一部分,金额巨大,并非日常性的礼物或消费支出。法庭经过调查确认,两人在恋爱期间存在分手情况,并无证据证明双方长期共同生活,双方到重庆共同生活时间亦不超过2个月,从徐大爷与金阿姨的交往过程及感情看,徐大爷没有无偿赠与金阿姨70万元的情感基础及现实需要。综上所述,徐大爷以缔结婚姻为目的转账给金阿姨的141万余元应属于彩礼。

四是返还范围要考虑消费性支出等因素。对于徐大爷要求返还的首饰款,法院认为这是表达或者增进感情的日常消费性支出,属于赠与,不应返还。大渡口区法院最终判决返还的75万元是根据款项的实际使用情况,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消费支出、双方过错等因素,结合当地习俗而确定,既确保了公平公正,又充分考虑了当事人的情感因素,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 据人民法院报

案例

相识到分手仅三个月

男方追讨现金和首饰

老陈年过花甲,结发妻子多年前因病身故,他希望再寻觅一个老伴共度晚年。经人介绍,2020年11月,老陈与李女士相识并开始交往,两人年龄相差了约10岁。

在交往过程中,老陈买了黄金首饰送给李女士,双方开始了同居生活。老陈说,当时交往不足一个月,李女士就提出希望他能“给予一个保障”,还要求购买黄金首饰。因此,他给了现金,还买了价值近两万元的首饰。

没想到,首饰送出去后两个月左右,双方就分开了。此后,老陈开始向李女士索要首饰和现金,双方因此两次闹到派出所,如今又打起官司。

作为被告,李女士承认,在交往期间,老陈给了她5万元现金和金项链、金戒指、金手链,但她认为,这是因为双方同居生活,老陈自愿赠与的,而且现金主要用于双方的共同生活,包括添置3台空调等生活用品;老陈赠与时没有提出附加条件,现在虽然双方分手了,但是不应该再把钱和首饰要回去。李女士还说,在同居期间,她负责打扫卫生,照顾老陈的生活起居。

在法庭上,老陈指责李女士找各种理由拒绝见面,甚至把他的联系方式拉黑。而李女士则认为老陈伤害了她的感情,导致双方渐行渐远。后来,李女士松了口,表示愿意归还首饰,但钱用于两人的生活,“基本花光了”。

法院判决

现金不好说 首饰应归还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法院审理认为,老陈送给李女士的黄金首饰价值较高,发生于双方交往不足一个月之时,双方均确认,这种赠与行为是以稳固恋爱关系、达到共同生活为目的。赠与行为发生仅两个月双方即分手,综合考虑双方交往时间、财物金额、财物性质等因素,该赠与行为应视为默示附条件的赠与,现双方恋爱关系终止,赠与条件未能成立。但5万元现金属于赠与的证据不充分。

最终,法院判决李女士向老陈归还金项链、金戒指和金手链。 据厦门晚报

提醒

“黄昏恋”小心踩了三个坑

“黄昏恋”承载着老年人对于幸福生活的追求。随着老龄化进程的加剧和社会观念的转变,近年来“黄昏恋”现象越来越普遍。但因子女反对、财产纠纷等因素,因“黄昏恋”引发的矛盾也日益增多。

大额财产支出需谨慎

老年人在追求幸福的过程中也应当保持警惕,若恋爱中涉及大额财产转出,应当及时与家人进行沟通。如果该大额财产支出为必要支出,也应尽可能留存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相关证据。

同居关系不具有婚姻的效力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同居关系不具有婚姻的效力,不能以夫妻名义向对方主张财产分配权、扶养权和继承权等权利。对于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解除同居关系的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只有涉及同居期间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纠纷,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现实中,为了避免结婚带来的麻烦,非婚同居、搭伴养老是一些空巢老人经常选择的陪伴方式。但受各种原因影响,双方同居期间同样也会产生财产问题,分手后也可能产生财产纠纷。

纪念日转账一般认定是赠与

在此建议,为了避免发生经济纠纷,必要时老人可通过协议明确同居前各自的财产、同居期间购置的财产性质和归属等。需要注意的是,一方在特殊节日、纪念日等转账给另一方的款项、转账时明确备注是表达爱意的款项,一般情况下认定为赠与行为,在分手后没有返还的义务。但当转账款项性质被认定为借款或彩礼的,则视情况予以返还或部分返还。 据上海高院公号

应对

三种方式避免“黄昏恋”财产纠纷

01婚前财产公证

对于权属易混淆的一方婚前动产,例如玉器古玩等,可以选择婚前财产公证来保障权益,避免纠纷。

02夫妻财产约定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可以提前选择约定财产制。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了约定财产制,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选择约定财产制的默认为法定财产制,即适用法律对夫妻财产的相关约定。老年人可以在婚前选择约定财产制来规避相关风险,维护家庭和谐。

03设立遗嘱

父母再婚后,一旦天有不测风云,财产继承问题往往容易引发家庭矛盾。就此问题,再婚老人双方可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对继承事宜提前作出安排,避免把麻烦留给子女,也可以减少子女对父母再婚的抵触情绪。同时,子女也应当在生活上、精神上多关怀、照料父母,不要过于看重财产,要本着相互理解、尊重的态度,加强沟通,理解并支持父母做出的选择。 据上海高院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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