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朝阳市近日发布通知,自2024年12月1日起,调整老年人高龄津贴政策。
发放范围为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标准为:对80至89周岁低收入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对80至89周岁其他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30元;对90至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200元;对10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1000元。 据辽宁“朝阳发布”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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