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5日起,个人养老金制度在我国全面实施。12月17日,陕西省召开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工作推进会。
会议指出,建立个人养老金是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客观需要,是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需求、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是推动养老金储备、发展养老金融的重大举措。西安市个人养老金试点工作实施以来,西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社部门牵头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扎实有序推进实施工作,成效显著。截至目前,参加人数超259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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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自2024年12月15日起,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均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
参加方式:参加人可以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或者符合规定的商业银行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并在商业银行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
参加人每年可以两次变更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开户银行。
领取情形:除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等领取条件外,参加人患重大疾病、领取失业保险金达到一定条件或者正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可以申请提前领取个人养老金,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领取渠道:参加人达到个人养老金领取条件,可以通过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和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实后,由开户银行将个人养老金发放至本人社保卡银行账户。
领取方式:参加人可以选择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参加人提出变更领取方式,商业银行应当受理。 据陕西人社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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