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条大型犬围攻母女俩
母亲伤口最深处已见骨
12月18日晚,有网民在社交平台上发布一段监控视频:11月17日上午10时28分许,一处公园绿化带上,四条没拴狗绳的大型犬围攻一名中年女子及一名小女孩。
12月19日,记者了解到,事发地位于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滨江公园内。视频中的中年女子叫陈菲(化名),30多岁,女孩晓琳(化名)3岁,两人系母女。
陈菲的丈夫曾先生介绍,11月17日是个星期日,妻子带着大女儿及3岁的小女儿在滨江公园散步。大女儿走在前方,陈菲和小女儿晓琳并排走在后方。突然,三人身后的四条大型犬冲了过来。
监控视频记录下惊险一幕:10时28分35秒,陈菲发现身后有四条大狗,她急忙带着晓琳躲到绿化带上;28分39秒,四条大型犬先后冲上绿化带;28分42秒,四条大型犬开始围攻母女俩,陈菲将晓琳护在身下;29分50秒,一男子骑着电动车赶来,制止四条大型犬咬人,这时大型犬并未攻击男子,但仍试图攻击母女俩;31分38秒,大型犬渐渐停止攻击。
曾先生说:“大女儿多次想去帮妈妈和妹妹,但只要靠近一点,狗就扑她,她吓坏了。”曾先生介绍,大型犬停止攻击后,妻子拨打了120和110,120急救人员先于民警赶到现场。随后,陈菲和晓琳被送往医院。陈菲左大腿、左小腿、左肩、右侧腋下、右小腿被咬伤,全身共有10余处伤口,伤口最深处已见骨,手术进行了4个多小时。晓琳左胸处被咬下一块肉,背上有狗牙印,全身多处被抓伤。陈菲住院半月后出院,目前仍无法下地行走。出院不久,在警方的协调下,陈菲做了伤情鉴定,结果尚未出炉。受到惊吓的晓琳仍未去上幼儿园。
曾先生称,事发当日,民警带着制止大型犬咬人的男子来到医院,他才知道该男子是大型犬的饲养员,狗主人另有他人。
有居民说多次看见一男子遛四条未拴绳的大型犬
两名常在滨江公园晨练的居民介绍,他们多次看见一男子在公园内遛四条大型犬,且从未拴绳。四条狗饲养在滨江公园附近一栋房屋内。
章贡区属于赣州市中心城区,记者注意到,2019年9月3日,赣州市公安局、赣州市城市管理局、赣州市农业农村局、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五部门联合下发《赣州市中心城区犬类管理通告(试行)》。通告提到,犬只饲养人不得携犬只进入公共健身场所;携犬只出户时,应当对犬只束犬链。
陈菲回忆,四条大型犬体型差不多,高七八十厘米,长度超过1米,有黑色和棕色,“我到现在也没搞清是啥品种,像猎犬。”
民警、犬管办等多方回应
已赔付3万余元治疗费
据报道,当时负责处理此事的水南派出所民警在接受采访时曾表示:“所里现在已经受理了此事,能不能构成刑事案件要等伤情鉴定报告出来后再研判,现在重点是帮忙协调医药费。”
12月19日,章贡区犬类管理办公室回应,涉事犬只已被控制,并移交鉴定品种。“涉事犬只应该有主人,具体情况需等待警方调查。我们已要求街道加强巡逻,若发现流浪狗,会收容处理。”其称,事发地可携带犬只进入,但必须文明养犬,拴狗绳、随时清理排泄物等。
另据媒体报道,事发后警方立案调查,涉事犬只系私人养的禁养犬,民警组织双方进行民事调解,政府部门协调已赔付3万余元治疗费,警方将根据伤情鉴定结果进一步处理。 综合央视、中新社
网友评论
“遛狗不拴绳致人受伤”的类似事件已在全国多地发生多次,对此,网友纷纷表示,宠物主人是宠物行为的第一责任人,要想避免悲剧一再重演,一方面要全面提升宠物主人的责任意识与法律意识,管理和控制好自己的宠物,在公共场合必须拴绳,另一方面也要加大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完善监管机制,让违法违规养宠行为受到严肃的惩罚。
■这种大型烈性狗,在公共区域撒开不拴绳,是不是该按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
■一个月后被网络曝了光,狗主人和遛狗的才被刑事拘留?能不能做到事前管理?
■遛狗不拴绳,不如不养狗!
■最讨厌的就是遛狗不拴绳的了,再来上一句“我家狗从来不咬人”,更让人讨厌。
■建议加大管理力度,凡是公共场合不拴绳的,先警告,后行政处罚,第三次犯就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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