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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养老设施应与新建居住区同步交付

近日,广东省住建厅联合省发改委、民政厅和自然资源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城市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及移交使用管理的通知》,对城市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从规划到运营的各个环节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规范。

在规划许可环节,要求各地依据老年人口规模、分布及需求特点,科学合理布局养老服务设施,确保设施的覆盖率与可达性。在设计建设环节,明确了配建的养老服务设施的面积标准、功能设置及建设要求,以保证设施的质量与实用性。在移交运营环节,规定了移交的时限和内容,并对运营方式和相关优惠政策进一步细化。

《通知》特别强调,养老服务设施应与新建居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有效防止养老设施建设滞后或被挪用问题的发生。对于既有居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者现有设施未达到规划要求和建设标准的,也要多措并举补齐短板。 据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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