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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踪 14岁少年健身房泳池溺亡

涉事艾菲特健身法人代表被刑拘

14岁的西安少年敦敦在健身房泳池意外溺亡,令家人悲痛不已。11月29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获悉,艾菲特健身法人代表雒某已被刑事拘留。

今年8月13日,敦敦在西安市莲湖区艾菲特健身锦园店突发意外溺水而亡,莲湖区文体局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事发时3名救生员无人在岗值班。敦敦的不幸遭遇引发公众对游泳安全的关注,同时呼吁对涉事健身房予以严肃追责。

记者昨日获悉,公安莲湖分局已于11月27日将涉嫌重大责任安全事故罪的嫌疑人雒某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分析说,本案中,健身房负责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目前本案尚处于公安机关侦查阶段,按照程序,公安机关侦查结束后,将移送至检方,由检方审查起诉,检方审查起诉后,将向法院提起公诉,最后由法院依法审判,对被告人定罪量刑。

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38条规定,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意味着,在刑事诉讼中,被害人家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寻求赔偿。

“孩子离开我们已100多天了,终于盼来了公安机关的有力行动,希望早日将嫌疑人绳之以法,维护公平正义。”家长表示。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李琳 赵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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