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 CN61---0053 社长:毕诗成

您的位置: 电子报 > 专题新闻 > 正文

武汉地铁11号线疑因“钉子户”改线

花5亿元拆迁一半后复建两栋楼

11月26日,武汉地铁11号线疑因“钉子户”改线的消息登上热搜,引发广泛讨论。据了解,地铁原计划从陆景苑小区地下穿过,涉及124户居民的拆迁。然而,由于少部分业主拒绝签约,导致拆迁计划搁浅,最终迫使线路调整。地铁集团为此耗费5亿元拆迁费用,仅完成部分拆迁,同时对未完成拆迁的楼栋进行修复工作。

自媒体发文:武汉地铁因“钉子户”而改道?物业和施工方均称“属实”

“我不是狮子大开口的钉子户。随便(网上)他们怎么说,但我不后悔。这个房子也不要了,我要索赔。”11月22日,李云站在空荡荡的窗台前,看着楼下施工人员往墙体上砌砖抹泥。她背后的房间里,堆满了拆下来的墙柜和砖石。

武汉多家本地房产自媒体称,地铁11号线在光谷陆景苑小区因拆迁遇阻,原本穿越小区的线路因几家“钉子户”改道,拆了一半的两栋楼不再拆除,招标进行翻修复建后,重新投入使用。

在武汉本地的社交账号上,李云和另外几家邻居,被网友嘲笑为“肠子悔青了的钉子户”。

相关账号晒出现场施工照片称,武汉地铁集团已经对陆景苑小区2、3号楼进行装饰装修工作,开始施工复原。

近日,记者前往陆景苑小区探访时看到,2、3号楼临近马路,楼下均是临街商铺,几十名工人正在对拆迁损坏的外墙砌砖和浇筑水泥。

现场施工负责人和小区物业人员表示,因为有几户居民不同意拆迁,这两栋楼拆了一半不拆了,正在对剩余的房屋修整,修补拆迁破损的外墙、加装窗户和护栏,装修后会重新投入使用,“除了几户未签约的房屋,其他房屋的产权都属于地铁集团了,资源整合后做经营使用。地铁原本从这两栋下边穿,现在改到小区外边平行的位置穿过去。”

记者注意到,网络流传的早期区块示意图中,11号线是从2、3栋楼下穿越。在目前的导航软件中,显示的11号线路则是从两栋楼的外侧平行绕过。

拒拆业主:儿子因拆迁纠纷没结成婚 不后悔拒拆

陆景苑位于武汉市光谷片区,建成于2004年,方圆三公里内有华中科技大学和武汉纺织大学等多所高校,两条干道在这里汇集。

2012年,李云和丈夫从远城区迁到这里,花90多万元买下他们在城里的第一套房,在陆景苑2栋。按照规划,地铁11号线是要从2栋和3栋地下穿过,拐角处的1栋不在线路上,但也被纳入征收。2019年3月,陆续有邻居按照拆迁补偿方案签约,李云没有签。

物业人员告诉记者,当时小区房价在每平米1.8万到1.9万元之间,拆迁费用里除了单纯房价,还核算了装修损失、附着物等情况,按照每平米2.8万至3万元的价格补偿。

一位自称是武汉地铁集团的施工人员表示,“别人都拿着几百万重新买房生活了,他们这几户就是不签字。现在这里房价降到一万左右,房龄超过20年,更难起价了。”

2019年9月,李云一家三口搬到了出租房。在这之前,她一直在跟拆迁办谈判。拆迁公司提供的还建房位置太偏,李云不接受。“我没有开价,我只想以房换房,给我一套保利的电梯房,120平左右就行。但他们不跟你谈,晾着你。没有威胁,没有断电断水,就是楼下建筑垃圾挡着,出行不方便。”

从窗口看着楼下的工人,李云说这套房的产权还在她手里,但跟她没有一毛钱关系了,“这房子即便翻修了我也不会要。房子给我搞成这样,儿子到现在没结婚,我要继续打官司索赔。”

纠纷背后:双方已有多起诉讼 地铁集团5亿元拆迁后再复建

李云说,她与地铁集团、关东街街道办和拆迁公司之间打了多场官司,“资料摞起来有一尺多高”,但她未向记者出示相关材料。

裁判文书网上,记者看到有十几户居民与房屋征收相关单位产生过多起诉讼,互有胜诉。

另一份申请后公开的材料里,陆景苑征收项目专用账户在2018年10月至2020年6月,由地铁集团5次累计转入征收专用资金5亿元。

另一名业主表示,原本的规划线不从1号楼下穿过,但1号楼花钱征收之后,又整体对外出租了;既然地铁现在可以改线避开2号、3号楼,为何当初没有科学规划,直接避开这两栋楼。“先花了几亿元征收款,现在又额外花钱重新装修,我觉得是规划不合理造成的。”

11月22日、25日,记者先后前往洪山区关东街街道办、武汉地铁集团了解后续处理情况,工作人员未作明确回复。26日,武汉地铁集团工作人员在记者追问下否认改线,称是“按计划从2、3栋楼下穿过”,当初之所以拆迁陆景苑是“为了保障线路施工的安全”。该工作人员还说,1栋是由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征收,具体情况地铁集团不知晓。

记者询问,地铁线路现在可以从2、3号楼下穿越,是否是技术上解决了安全问题?是否可以提供设计之初的线路规划图?对方表示,这些情况涉及多个业务部门,还需要核实后回复。 据上游新闻、封面新闻

华商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华商报、华商晨报、新文化报、重庆时报、大众生活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华商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例:“华商网-华商报”。
② 部分内容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 新闻热线:029-86519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