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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品含有非法添加物质?

保健品含有非法添加物质,消费者如何维权?近日,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高新法庭审理了一起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案件。

去年7月,原告打算从被告处购买24盒用于解除疲劳的保健品,被告给原告发送了宣传资料,称该保健品系马来西亚原装进口天然素食草本滋养精华,随后双方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后原告委托机构对保健品进行检验,检验报告载明,样品中检出他达拉非,属于国家食药监局发布的非法添加物质。因此,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退还货款并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共计26400元。同时,原告当庭承认其购买时知道该保健品添加了上述物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保健食品属于特殊食品。他达拉非属于国家食药监局发布的非法添加物质,故法院认定被告销售的保健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被告不能提供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也不能说明其销售的保健品的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等内容,由此可以说明被告未尽到进货查验义务,故依法推定被告明知销售的系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因此雁塔法院依法判决被告退还原告货款2400元,并向原告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24000元。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权曼 实习生 孙萌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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