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 CN61---0053 社长:毕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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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健全秦岭常态化长效化保护体制机制

秦岭和合南北、泽被天下,是我国的中央水塔,是中华民族的祖脉和中华文化的重要象征。

11月25日,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广亭作了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报告指出,近年来,陕西全面贯彻实施条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新成效。扎实开展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110个,治理面积2.3万亩。全力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已完成11座尾矿库闭库销号、5座提升改造。加快推进秦岭国家公园、秦岭国家植物园建设。建立川陕甘大熊猫国家公园协同保护管理机制。

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加强丹江口水库及上游地区跨省河流联防联治,全力保障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安全。实施国控断面“一断一策”达标方案。秦岭区域53个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持续保持Ⅲ类以上,汉江、丹江出境断面水质稳定保持Ⅱ类,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针对生态环境治理能力还需提升、“两山”转化路径尚未完全形成等现实问题,下一步,将继续巩固排查整治成果、推进生态保护修复、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水平、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健全常态化长效化保护体制机制。提升基层生态环境监测和执法监管能力,加快“数字秦岭”建设。

此外,报告提出,要加强源头治理和日常监管,严格落实法律责任。严格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加快绿色生态产业发展。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延伸产业链。实施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政策和标准体系。培育现代特色农业,持续壮大康养产业。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健全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支持引导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白仲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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