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
有一个群体,贫穷和疾病折磨着她们,多亏了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累计投入27.68亿元,及时发放救助金、资助金,帮助她们勇敢面对挫折,让她们有力量重启人生。
什么是“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
宫颈癌和乳腺癌,是女性多发的两种恶性肿瘤疾病,严重威胁女性健康。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每年“两癌”新发病例约为38.1万人。其中,宫颈癌每年新发病例10.2万人,乳腺癌每年新发病例27.9万人。2011年3月,经全国妇联申请,国务院批准同意安排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实施农村贫困母亲“两癌”救助项目。2021年,全国妇联、财政部将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农村贫困母亲‘两癌’救助项目”调整为“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
此次调整,扩大了救助范围,加大了救助力度。据悉,该项目将救助对象调整为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认定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且经过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II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低收入妇女;救助标准为每人一次性救助10000元人民币。
10月1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联在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举行2024年全国妇联“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资金发放仪式,活动现场向20名患病妇女发放救助金,勉励她们积极配合治疗,保持阳光心态,勇于面对生活,用坚韧和信心战胜疾病。
“两癌救助”项目累计投入如何?
据统计,2011年至2023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累计投入27.68亿元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年度项目资金投入也呈现出平稳上升趋势。由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的“两癌”救助项目实施以来取得了显著效果,得到广大妇女群众的热烈欢迎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充分体现了福利彩票“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理念,扩大了福彩公益金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良好社会效益,已成为党和政府关心关爱妇女的民心工程。
为加强项目的实施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22年,财政部、全国妇联联合发布制定新版《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对项目资金使用和救助对象、项目组织机构和职责、项目实施流程、绩效管理与监督检查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办法》还要求,在项目实施和宣传工作中,应当标明“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和中国体育彩票”字样,以突出彩票公益金的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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