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注今冬供暖 不缴清空置费无法供暖,业主疑惑——
购房前房屋的供热空置费,也需要自己来承担吗?李先生对此很疑惑。
2022年8月,市民李先生通过开发商购买了西安市延兴门一路海伦堡·海伦国际西区3号楼一套房屋。李先生介绍,房屋是毛坯现房,此前没有人居住过,购买后经过装修,于今年8月入住。
“今年10月中旬,西安雁东供热有限公司发布今年供暖季收费的通知,我带着购房合同前往线下收费大厅缴费时,被工作人员告知,除了支付2022年至今的供暖费及空置费外,还需要缴清2021年的供暖空置费,否则无法供暖。”李先生说,房屋他是2022年8月购买的,2021年至2022年度的供暖季房屋还是毛坯房,也还没有发生买卖,为什么这笔钱也需要他来承担?
记者在李先生手机中供热公司缴费查询中看到,2021年至2022年缴费信息中显示为661.20元,温馨提示注明“有历史欠费时不能只选择缴纳当年欠费。”也就是说,若不缴清此前的空置费,李先生无法支付2024年至2025年供暖季供暖费。
李先生表示,买房时合同约定,没说此前供暖空置费需要业主来承担,房屋在没销售前的产权属于开发商,热力公司应当直接向开发商要这笔空置费。
11月24日下午,小区物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小区从2021年供暖季开始,供暖已经由热力公司直接负责,对此情况不清楚。
随后,记者将该情况反映至西安市热力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已将问题转发相关单位处理。24日下午6时许,西安市热力集团有关工作人员回复称,业主只要提供购房合同等相应材料,若2021至2022年供暖季还没买房没入住,空置费不需要业主来承担,热力公司会联系开发商处理,同时会联系业主办理今冬供暖的事情。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业主买房入住前,并未享有暖气的利益,也可以说,业主买房入住前并未与供热公司建立供暖服务合同关系,而是开发商与供热公司建立的供暖服务合同关系,依照合同的相对性,供热公司也只能找前期与其建立合同关系的开发商索要暖气费。如果开发商迟迟不付拖欠的暖气费,供热公司完全可以起诉开发商索要。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于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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