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 CN61---0053 社长:毕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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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巡游出租车新规:

绿车黑顶 后排也有安全带提醒

近日,西安市交通局印发了《西安市巡游出租汽车车辆规定》,对今后上岗及更新的巡游出租汽车外形设备等予以了硬性规定,包括专用颜色为绿色车身黑色车顶、续航里程不少于450公里、车辆标配前后排未系安全带提醒功能、预留车载智能终端等。

为推进巡游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规范车辆和车载智能终端管理,提升行业形象和服务质量,西安市交通局明确,申请用于巡游出租汽车的车辆,须符合以下8项条件:

符合《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

满足《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和《电动汽车安全要求》(GB18384-2020)要求,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纯电动汽车;

轴距应当不小于2650毫米,车身长度不小于4600毫米;

综合工况续航里程不少于450公里;

车辆标配前、后排未系安全带提醒功能,驾驶员座椅通风功能和热泵空调;

车内预留车载智能终端、录音录像装置、顶灯和营运状态标志等有关设施的线束接口,安装独立里程测量传感器,支持通过CAN总线采集车辆信息数据;

安装具有计程计价、行驶记录、应急报警、录音录像、数据实时传输和服务评价等功能的车载智能终端,安装符合规定的智能顶灯和能显示空车、重车、停运等运营状态的标志;

车辆的专用颜色为绿色车身,黑色车顶。车门张贴规定标识,车内在指定位置张贴禁烟标识与运价标贴。

此外,无障碍巡游出租汽车车辆规定,根据无障碍巡游出租汽车运力指标投放计划,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无障碍巡游出租汽车运力指标投放时明确。

西安市区巡游出租汽车新增、更新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临潼区、高陵区、鄠邑区、阎良区、蓝田县、周至县参照执行。本规定自2024年11月12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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