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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退休不足1年失业人员养老保险有新政策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三部门近日联合印发通知提出,领取失业保险金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金领取地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其中按当地灵活就业人员最低缴费标准的部分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

根据《关于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执行至2039年12月31日。通知要求经办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大龄领金人员主动告知相关政策,并按照“先缴后补”模式落实,即大龄领金人员自行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后,再到经办机构申请领取由失业保险基金承担的费用。

专家表示,大龄失业人员再就业的难度较大,缺乏稳定收入。考虑到他们的实际困难,在由失业保险金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同时,对其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予以一定支持,将切实兜牢失业保障底线,帮助更多人实现平稳退休。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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