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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贩子余华英被判死刑!

10月25日,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被告人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一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该案发回重审后,公诉机关贵阳市人民检察院追加起诉被告人余华英拐卖李某等6名儿童的犯罪事实。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重审查明:被告人余华英于1993年至2003年期间分别伙同龚显良(已故)、王加文(另案)为谋取非法利益,长期在贵州省、重庆市、云南省等地流窜作案,物色儿童进行拐卖,得手后将被拐儿童带至河北省邯郸市,通过他人介绍,寻找收买人进行买卖,以此获利,期间共拐卖儿童17名。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余华英为谋取非法利益,多次拐卖儿童共计17名,造成12个家庭骨肉分离,亲情断裂,有的父母为寻找子女多年颠沛流离,抑郁而终。余华英主观恶性极深、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犯罪后果极其严重,应予以严惩。虽有坦白,但不足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

>>案情回顾

■2004年,余华英在云南作案时落网。因为害怕,她隐瞒身份,化身张芸,被判8年,后减刑3年,2009年获释。

■2022年,被拐女孩杨妞花报案,余华英再次被捕,她的罪恶不断被揭开。

■2023年9月18日,贵阳中院一审判决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一审判处余华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23年11月28日,该案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

■2024年1月8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作出二审裁定,发回重审。法院认为,原判遗漏原审被告人余华英其他拐卖儿童的犯罪事实,部分事实不清楚,为查清上诉人余华英全部犯罪事实,应予重审。

■2024年10月11日余华英涉嫌拐卖儿童案重审一审,公诉机关建议对余华英判处死刑。

盘点余华英庭审期间的“五张脸”

在几次庭审过程及央媒报道的画面中,余华英表现出了几种不同面孔。

>>面孔1

重审一审判决死刑

不敢直视杨妞花

此次庭审结束后,杨妞花走出法庭接受采访时说,法庭中余华英垂头丧气,全程低头,只看了自己一下立马就把眼睛垂下不敢直视,手不时发抖,沉默不语。这是杨妞花第一次感觉到余华英害怕。杨妞花说,自己相信,二审会很快到来。

>>面孔2

恶狠狠盯向杨妞花

还会反驳

在本月前些时候进行的重审一审后,杨妞花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在庭审期间,自己和余华英有过对视。“她是用下巴往上扬,用双眼微眯的眼睛看着我的,她一定是想着当年怎么不弄死我。”杨妞花的讲述中还提到,余华英的目光凶狠,第二次是法警觉得不对劲之后,把她拉到了一堵墙的后面。

杨妞花称:“包括我们在庭内陈述自己的事情时,她会起来反驳我们,比如我说她对我的殴打行为,她会说她没有,甚至会跟我的律师、我,还有其他受害者亲属高声吵架。”

杨妞花说,当被害人陈述自己的遭遇时,讲述者在哭,旁听者在哭,而被告人余华英头不抬眼不看,一直在抠手指头。

>>面孔3

旁听人员感动寻亲艰辛

她没有任何痛苦表现

10月23日,有记者对话原告杨妞花代理律师、河北十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文广,其与余华英曾在法庭上有过四次正面交锋。

王文广感觉,余华英对犯罪情节没有清楚的认识,她没有任何痛苦表现。她对被害人受到的伤害,没有共情。“在余华英眼中,这些被拐孩子就是她‘行走的人民币’,她是非常冷漠的一个人。”王文广举例说,在最近一次开庭时,当他们在庭上提到杨妞花身世,以及其他家庭这些年寻亲的艰辛,庭下旁听人员都被感动哭了,但是余华英没有任何痛苦表现,没有任何感情。

>>面孔4

弯身鞠躬道歉

觉得判决过重

和重审一审时不同,2023年11月28日,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时,余华英曾弯身鞠躬道歉,称当时犯错是因为“太年轻”“经济窘迫”。庭审画面显示,戴着眼镜的余华英低着头,问法官:“我可以站起来鞠个躬吗?”法官同意后,她向旁听席鞠躬,说了两句对不起。但包括杨妞花在内的被拐儿童及家长都表示,不会原谅她。庭审后,王文广表示,本次庭审余华英仍觉得一审判决量刑过重。

>>面孔5

惧死挣扎

“我是要上诉,我不想死”

在此前被判死刑后,余华英的一段视频曝光。在视频中,戴着手铐,穿着和法院庭审时一样衣服的余华英表示:“我后悔啊我怎么不后悔,但是我说对不起不起作用,还不是判了死刑。我是要上诉,我不想死。” 综合央视新闻、上游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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