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西安市卫健委发布公告,公开征求《西安市计划生育家庭综合保险指导意见(2025年-2029年)(征求意见稿)》,拟规定对独生子女和农村双女户家庭每户补贴40元。
计生家庭综合保险承保范围:
(一)独生子女和农村双女户家庭。户籍为西安市行政区域内的,子女年龄在18周岁以下(含),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和符合当时生育政策的农村双女户家庭。家庭成员(父母或监护人、子女)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保。以家庭为单位参保,财政每户补贴40元,由市、区(县)、开发区按比例分担,超额保费自费支付。
(二)18周岁以下(含)一孩、两孩、三孩家庭。户籍为西安市行政区域内的或居住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1年以上,子女年龄在18周岁以下(含)的一孩、两孩、三孩家庭家庭成员(父母或监护人、子女)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保。以家庭为单位自费支付保费。本条所列一孩、两孩、三孩家庭指不符合上述第(一)条所列条件的一孩、两孩家庭。
保险责任:
(一)第一被保险人为子女。保险责任分为:意外身故或疾病身故、重大疾病、意外伤残、意外伤害医疗费、疾病住院医疗费。
(二)第二被保险人为父母或监护人。保险责任分为:意外身故或疾病身故、重大疾病、意外伤害医疗费、疾病住院医疗费。
西安市计划生育协会负责组织实施全市计生家庭综合保险工作。坚持“谁参保、谁受益”的原则,保证保险服务的质量与效果,提高参保群众的满意程度,动态调整保险方案或率。
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建议:电子邮箱请反馈至298036129@qq.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公开征求意见”。
电话请反馈至西安市计划生育协会:029-86787972。
来信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西安市计划生育协会,邮编:710007。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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