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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校园招聘设盲盒岗位

9月10日,有网友反映,杭州一家公司在2025届校园招聘中设置了一个“盲盒岗位”:岗位的工作内容、任职要求均没有提出。

网友发布的信息显示,该公司为杭州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其发布的2025届校园招聘岗位中,有一个“岗位盲盒”,该岗位的工作职责、任职要求均显示为“1”。此举引发网友纷纷评论:“是不是还有薪资盲盒”“能不能提交简历盲盒”“是不是直接当总经理”……

另有网友发布信息显示,该公司在2023年秋招也设置了类似岗位,名为“什么都有的岗位盲盒”:该岗位与其他两个志愿岗位独立,不影响投其他岗位,默认为第三志愿岗位;会优先处理求职者投递的前两个岗位,如均没有通过,会启用盲盒岗位;会根据求职者情况,将其调剂到相应合适岗位;如第一次调剂失败,将根据求职者意愿和剩余岗位继续调剂。

9月11日,记者发现,在该公司公布的招聘岗位中,已经看不到该“岗位盲盒”。记者联系到该公司,工作人员表示,这不是一个具体的岗位,只是供同学做意象岗位的调剂用的。由于可能引发同学误解,目前已经撤销了该岗位,“它不是一个具体的岗位,所以不建议同学投递这个岗位。设置它的初衷,是如果同学不愿选其他岗位,才去投递这个,但我们也不建议大家去投递。”

公开资料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07年,2019年上市,从事互联网相关业务,其本次发布的招聘岗位有50多个,如产品研发、安全服务、市场销售等。

上海中联(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郭小明表示,《劳动合同法》第八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他表示,求职者接受盲盒岗位后,可能会由于岗位内容和职责的不明确陷入风险,用人单位可能会以“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求职者无法获得补偿和赔偿,工资待遇和休假权益得不到保障等。 据《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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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盒岗位”不能“盲视”法律

“盲盒岗位”,看似是用人单位的“贴心”举动,但也引起很多人质疑——“盲盒岗位”真的靠谱吗?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需要什么样的岗位、每个岗位有什么样的要求,应该提前就有规划,这可以精准地应聘到合适的人才,避免浪费彼此的时间和精力,也可以减少因求职者盲目投简历而增加的工作量。

对于求职者而言,自身有什么特长,具备哪些能力,喜欢什么样的岗位,自己才是最了解的。若是以“开盲盒”的形式投简历,可能会出现岗位不合适、能力不匹配等问题。这不仅是对自己职业生涯的不负责任,也增加了求职成本和不确定性。如此来看,“盲盒岗位”看似“贴心”,实则对双方都不可取。

细究之后不难发现,“盲盒岗位”也存在诸多隐患。比如,用人单位可能以“盲盒”为噱头,隐瞒薪资待遇、工作内容等重要信息,以此达到让求职者留下来的目的;安排求职者在不匹配、不合适的岗位工作,设置较长的试用期,作出一些无法兑现的承诺等。这就会造成信息不对等,在一定程度上,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就业促进法》也规定,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遵循合法、诚实信用、公平、公开的原则。

而在“盲盒岗位”中,用人单位未明确告知求职者有关工作及岗位情况,也未向招聘平台提供具体的岗位信息等。显然,“盲盒岗位”招聘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盲盒岗位”不能“盲视”法律。对此,相关部门有必要对“盲盒岗位”予以关注,加大监管力度,适时完善相关规范,切实维护好劳动者的权益;招聘平台也有必要加强审核,负起把关的责任;求职者面对“开盲盒”式的招聘,也要深思熟虑、保持理智,做出自己最真心的选择。

无论如何,追求创意创新,企业招聘都不应偏离“人岗精准匹配”的核心。毕竟,只有把合适的人才放在合适的岗位,做到人岗匹配,才能有效发挥最大效能。 据正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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