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建章路沣渭东尚小区一位住户向华商报反映称,9月10日零时左右,小区3号楼2单元楼上一户的窗户被大风吹落,砸落在单元门前,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我们小区空间不大,3号楼2单元门洞外就是一条窄路,大家进出楼都经过这条路。如果这事发生在白天,后果不堪设想。”
9月11日下午,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来到沣渭东尚小区。3号楼2单元位于小区东南角,单元门前的地面上、停放的电动车座椅上遗落着碎玻璃渣,散架的窗户框就靠在墙边。3号楼共7层,其中2单元4~7层北户朝西的房间都未安装防护栏。7层北户缺失了一扇窗户。
记者从2单元两位居民处证实,7层北户的玻璃在夜间砸落,“咚的一声,我赶紧打开窗户就往外看,就看到楼上的窗户掉到地上了。楼下满地都是玻璃渣子,今天干净多了。”
记者上楼敲7层北户的门,无人回应。随后,记者联系到小区物业张经理。其表示已提醒过坠窗的住户,之后也会在群里发通知提醒业主们自查窗户玻璃。
11日下午,记者联系到三桥街道建章宫社区。社区人员表示,会安排人员到现场核查情况,监督物业落实应有责任。
针对此事,北京市京师(西安)律师事务所赵宇律师表示,根据《民法典》第1253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此次事件中,7层北户的窗户掉落,该户业主作为窗户的所有人和使用人,如果不能证明自己对窗户的维护和管理不存在过错,比如证明窗户掉落是由于不可抗力、第三方人为破坏等非自身原因导致的,那么就应当对窗户掉落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
此外,物业有责任对小区内的公共设施以及业主的附属设施进行日常的维护管理和监督检查。在本事件中,物业应定期对小区各户的窗户等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进行巡检,查看是否有松动、老化等问题,并及时提醒业主进行维修或更换。如果物业没有按照规定的频次和标准进行巡检,或者在巡检过程中发现了问题但没有及时通知业主,那么物业在这方面存在管理上的疏忽,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物业在上述方面存在失职行为,根据其过错程度,可能需要承担一定比例的赔偿责任。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常彭朵 实习生 王欣悦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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