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牵涉毒案——
“黑车”司机接到上海往返广州大单,返程时后备箱查出毒品
陈先生是江苏淮安人,30多年前独身一人前往上海做养殖,后来转行骑摩托车拉人赚钱。2010年,他花9万元购买了一辆汽车,成为了一名“黑车”司机,“当年外地人没法在上海办理出租车手续,我只能跑黑车。”
2012年3月,陈先生跑车过程中,一名三十岁左右的男子找到他,询问是否可以包车往返广州,“这是个大单子,一共7500元。我算了一下,来回3000公里,大概需要3天时间,且需要再雇一名司机轮流开。”陈先生回忆,当年3月4日晚11时,他和雇佣的司机拉着后排一男一女两名乘客出发。3月5日下午3时左右,他们抵达广州指定位置,在乘客的安排下,他和另一名司机前往宾馆休息,“大概过了两小时,乘客找我,说买了些东西需要放到后备箱,我便把车钥匙给他。”
陈先生说,3月5日17时左右,他们开车返程。次日中午抵达上海,“途径枫泾收费站时,一名便衣拿着枪,大喊‘不准动’,熄火下车后,十多名便衣冲上来,把车上其他3个人按倒,并在后备箱乘客行李中查出毒品……”
证据不足——
看守所关押23天后获释,犯罪记录导致求职碰壁
陈先生说,2012年3月6日23时许,警方将他们4人送到了看守所拘留。
“有个人问带我们过来的民警‘怎么处置’,民警说‘将司机的车扣押,两名乘客送看守所。’听到要扣车,我想问警方要回乘客承诺的7500元往返车费,以减少损失。询问的那个人便从收缴乘客的钱中给了我3500元,然后将我送去拘留所拘留。”陈先生说,在拘留所关押23天后,警方称证据不足,将他释放。
2014年,陈先生想找份正经工作,但四处碰壁,单位都说他被拘留过,有犯罪记录。他联系了上海警方,对方建议他直接联系办案民警,称案件由办案民警终身负责,“我只记得大概在昌里东路,当时那条路有多家派出所,我不清楚当时办案的是哪个派出所哪个刑警队。”为了找到办案民警,他边打零工边找人,“我也想不出别的办法,闲了就在派出所门口等。”
2017年,他在朋友的帮助下,借用别人的身份信息跑过一段时间网约车,但随着监管加强,他的信息在平台无法通过审核,“我明明没有犯罪,为什么想找个正经工作总被犯罪记录卡着?真的很无奈。”
维权艰难——
办案民警说“撤不掉”,“没犯罪,为什么犯罪记录撤不掉?”
2018年3月20日,陈先生终于找到办案民警,对方是陆家嘴公安处刑警队的工作人员。他回忆,“我问他,这件事你查清了,我没有犯罪,为什么还要在公安系统上传犯罪记录?办案民警说是另一名同事让他办的案子,信息挂到网上就撤不掉了,建议我找律师起诉。”
陈先生按照律师的建议申请了信息公开,最终拿到了警方开具的《立案告知书》《拘留证》《释放通知书》等文书。2012年4月1日的《释放通知书》显示,“陈先生因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于2012年3月6日被执行刑事拘留,现因证据不足,予以释放。”
“我没有犯罪,所谓的涉嫌非法持有毒品,已经明确证据不足,而且我从没被判刑,这个记录为什么撤不掉?”陈先生疑惑地说。
陈先生很无奈,这些年来,他想成为一名网约车司机或出租车司机,但审核怎么都过不去,“2020年4月,陆家嘴公安处一名民警陪我去找网约车平台沟通,但平台称他们是全国性的,规则不能改变,所以我仍无法成为网约车司机。”
此后,他只能做一些送汽车配件的零工、杂活,并一直投诉维权。
曲折经过——
撤销禁毒信息后开通网约车平台,追责赔偿后犯罪记录又出现
陈先生说,2022年11月,在他多年投诉下,公安浦东分局信访办工作人员给他打电话,称已经把记录撤销了,“我要求警方出具告知书,他在信封封面写下撤销信息和警号、电话。”根据信封封面照片显示,2022年11月7日,“禁毒信息撤销”。
“我认为那次记录撤销是真实的。”陈先生说,2022年11月20日前后,他便成功开通了多个网约车平台。但同年12月6日,多个网约车平台提醒他,因为有犯罪记录,所以无法再在平台跑车。
陈先生怀疑,这件事和自己要求警方赔偿,追责相关办案人员有关,“被告知犯罪记录撤销后,我提出相关要求,警方称需要向上级反馈,结果再无音信,反而是已经开通的网约车平台又一次提醒我‘背景审核不通过’。”
近日,华商报大风希望记者联系到信封上的号码,对方承认系公安浦东分局信访处许姓工作人员,提及此事,他说“你打错了”,随即挂断电话。
记者查证——
无犯罪记录证明是真实的,但有行政违法
“我可以开出无犯罪记录证明,为什么系统里的记录去不掉?”陈先生吐槽。
根据上海公安松江区分局九亭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显示,经查,陈先生在1970年5月19日截至查询日期(2024年)期间,未发现有犯罪记录。对此,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从上海警方获悉,陈先生的《无犯罪记录》是真实的,他没有刑事犯罪记录,但有行政违法。
陈先生提供的截图显示,网约车平台认定他违规的原因是:存在暴力犯罪、危险驾驶犯罪、交通肇事犯罪,吸毒、饮酒后驾车、肇事肇祸精神病、在逃等记录。
根据《某网约车平台》对驾驶员的要求显示,无犯罪记录(含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犯罪行为);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未因涉嫌犯罪,处于立案调查、侦查、审查起诉或审判阶段。
陈先生在警方档案中的记录究竟是什么呢?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获得了一份2019年9月27日由上海公安松江区分局九亭派出所出具的《违法犯罪记录情况》显示,陈先生有以下记录:2012年3月6日被刑事拘留,非法持有毒品,浦东分局刑侦支队。
警方回应——
警方称“记录撤销了,可能交通部门系统没更新”
根据2023年6月13日,《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信访事项告知书》显示,陈先生投诉事宜已转陆家嘴公安处办理。
2024年7月下旬,陈先生和陆家嘴公安处的警方再次沟通。根据录音显示,警方工作人员表示,这个案子不能撤,因为涉及好几个人,但陈先生的记录可以打申请撤销。据工作人员透露,陈先生所涉及的案件,贩毒乘客被判了死刑。至于陈先生说的“此前警方撤销记录后再次恢复记录”一事,需要一些时间去落实,“我们不是已经给你撤销了吗?是不是交通部门的系统没有更新?我们帮你联系一下交通委。”
录音中,陈先生提出追责和赔偿问题,工作人员表示,等先把记录消除干净,再沟通是否赔偿的问题;追究办案人员责任问题,还需要进一步了解情况。
9月5日,记者联系到公安浦东分局陆家嘴公安处,工作人员表示,陈先生的投诉他们有记录,媒体采访会向上级部门反馈,届时进行回复。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张鹏康
律师说法
若陈先生反映情况属实
可要求警方撤销不良记录 也可申请国家赔偿
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清华大学陕西校友会法律顾问、知名公益律师刘东晨说,若陈先生反映情况属实,其有权要求警方撤销不良记录并依法索赔。本案涉及到刑事赔偿和行政赔偿等两种性质的国家赔偿。一方面,因公安机关违反刑事诉讼法,对当事人采取拘留措施所产生的刑事赔偿;二是因公安机关将当事人犯罪记录登记在公安网络系统的行政行为,所产生的行政赔偿。
刘东晨分析,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本案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拘留证》、《释放通知书》和《无犯罪记录证明》等,足以证明公安机关对当事人采取的拘留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侵犯了当事人的人身权利,但《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故本案早已过诉讼时效,当事人已丧失主张刑事赔偿的权利。不过,本案当事人仍可主张行政赔偿。将犯罪记录登记在公安网络系统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该具体行政行为已经导致当事人求职碰壁,不能取得从事网约车驾驶资格,侵犯了当事人的财产权。由于该具体行政行为一直处于持续侵害状态,依法没有超过诉讼时效。赔偿金额标准可以按照当事人住所地年平均收入计算。
刘东晨强调,赔偿义务机关在收到受害人赔偿申请之日起,需在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如果赔偿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或当事人对赔偿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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