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购买的车位咋又卖给了别人?”李女士说,同一个车位,被开发商先后卖给了她和另一位业主,多年后她才发现。
2012年,李女士购买了西安市芙蓉南路金地湖城大境天字一号小区一套商品房及地下车位,“当时车位是全款购买,和开发商签订有《地下车位使用权买卖合同》,2017年车位交付后,我儿子专门从外地赶来挑选车位,最终确定车位编号C2—XXX。”李女士说,购买这套房子和车位是准备养老使用,他们一家人近年来都在外地工作生活,很少回到西安。
今年8月中旬,李女士回西安发现,自家的车位上却停着其他业主的车,车位上方还挂着“私家车位”的牌子。
李女士说,本以为是其他业主将车停错了,但联系到车主,对方说这个车位也是专门购买的,有合同和收据,不存在停错的情况。
“我看了对方的合同,上方确实标注的车位号和我家的一样,也就是说和我购买的是同一个车位。”李女士说,她将情况反映给小区物业,一直到现在没有明确的处理结果和答复。
9月2日上午,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来到该小区地下车库负二层,李女士所购买的编号C2-XXX的车位正停放着其他车辆,车位上方标注为“私家车位”。李女士出具了其购买车位的相关凭证,《地下车位使用权买卖合同》显示,2012年4月19日,甲方陕西金地佳和置业有限公司(简称“陕西金地佳和置业”)就自己拥有地下车库停车位的使用权80000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李女士,车位使用年限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规定房屋使用年限相同。2017年6月2日,李女士与陕西金地佳和置业签订了《金地湖城大境天字一号(1号地)地下车位选择确认单》,确定选定的车位号为C2-XXX。
经过电话联系,该车位的“另一位业主”告诉李女士,这个车位是2018年购买的。出现这个情况后也联系过物业,“物业告诉我,说可能是对方合同上的车位号写错了,实际上可能是隔壁的车位。”李女士向记者提供了对方业主的《湖城大境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其中注明“购买的车位使用权编号:C2—XXX”,车位交付时间为2018年10月15日。
在小区物业办公室,一名负责人表示,购买车位相关协议是业主和开发商签订的,物业只是从中配合协助工作。目前会帮助李女士联系开发商相关的售后部门进行处理。公司有专人对接记者采访,但截至发稿前,记者并未收到相关回复。
究竟是开发商搞混了,还是“一个车位两卖”?李女士和家人心存疑虑。
采访过程中,陕西金地佳和置业工作人员向李女士打来电话,称会进行排查,有结果会第一时间通知。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于震 文/图
华商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② 部分内容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 新闻热线:029-86519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