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临潼法院组成7人合议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王某龙等27名被告人涉嫌诈骗罪案。该案是临潼辖区审理的第一起电信网络诈骗集团犯罪案件。
2022年1月至2023年3月,被告人王某龙、李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先后注册成立两家所谓的科技有限公司,并在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一写字楼租赁办公场所,招聘大量业务员进行电信诈骗活动。
被告人王某龙为公司老板,李某为公司法人代表,王某龙负责管理分配公司资金,二人联系准备办公场地、购买电话卡、对新人进行培训等;被告人杜某、范某静担任人事主管,杜某负责招聘业务员、对业务员业绩登记、工资计算及联系上线制作证件等,范某静负责招聘业务员、考勤及购买分发诈骗所需电话卡;被告人李某、周某、王某东、姜某含担任业务小组长,负责对组内新人进行培训和管理;其余被告人为业务员,通过使用公司下发的“话术剧本”,电话联系被害人,谎称公司可以交钱免考办理各种资格证书,并可以进行证书挂靠坐享高额挂靠费用等,以此骗取被害人钱款。
经查证,被告人骗取149名被害人共计446万余元。据此,公诉机关认为,对王某龙等27名被告人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公开庭审从当日上午9时开始,历时3天。部分被害人代表、被告人家属、公安民警等40余人旁听了首日的庭审。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权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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