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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正在三楼露台纳凉 高空抛下一瓶尿

这一次,从高空抛下来的,是一瓶“尿”。

武先生是西安市城北尚苑路上雨润·星雨华府小区1号楼三楼的业主,他家的一道门能直通到三楼的露台,“我平时就喜欢去平台上坐坐,休闲一下。”

8月9日晚上11时许,武先生再次去露台纳凉时,出现了惊险一幕,“一个装着液体的可乐瓶子从高空抛下来,差点砸到我的肩膀上,起初以为是可乐,拿起来闻了一下,是尿。”

武先生当时就恶心坏了,随后报警并向物业反映。

8月10日,小区业主证实,该小区曾多次发生过高空抛物的事情,也向物业提出过安装监控高空抛物的摄像头,但都没有实施。

记者在1号楼的露台上看到,上面有单独的一只鞋,还有其他杂物。一住户说,曾经还有垃圾、西红柿、鸡蛋等从高空被人抛下来。

10日下午,星雨华府物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说,接到业主反馈后,他们就挨家挨户询问,但没有人承认此事,业主家是01户型,楼上01户型都是自住的,没有合租。

物业在继续排查的同时,再次在业主群里发布了禁止高空抛物的提醒。

至于业主提到的安装摄像头一事,物业工作人员称,已经给上级报过,等待回复。

目前,西安经开警方正在对此事进行调查。

陕西高瑾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瑾说,高空抛物行为是一种违反社会公德的不文明行为,情节严重时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同时高空抛物的行为如果构成其他犯罪,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等。高空抛物的行为,极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提醒市民不能抱有侥幸心理,坚决杜绝高空抛物行为。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卿荣波 实习生 何文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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