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部门发文规范中央企业采购管理工作
国务院国资委网站日前公开的信息显示,近日,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中央企业采购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全力打造依法合规、公开透明、集约高效的供应链,切实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建立健全中央企业采购管理体系,增强采购价值创造能力,全面推动中央企业采购管理规范化、精益化、协同化、智慧化发展。
指导意见称,要发挥采购对科技创新的支撑作用。
对于原创技术策源地企业、创新联合体、启航企业等产生的创新产品和服务,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在兼顾企业经济性的情况下,可采用谈判或直接采购方式采购,鼓励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并先试先用。
指导意见还明确要求,“在卫星导航、芯片、高端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先进医疗设备等科技创新重点领域,充分发挥中央企业采购使用的主力军作用,带头使用创新产品。”
此外,指导意见还指出,要加大集中采购力度。对于相似度高、采购量大的产品品类,在不违背反垄断市场竞争规则的前提下,支持中央企业开展联合采购。
7月26日,国务院国资委财务监管与运行评价局负责人刘绍娓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公开表示,下一步将指导中央企业紧盯新一轮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方向,在本轮大规模设备更新中发挥表率引领作用。未来五年,中央企业预计安排大规模设备更新改造总投资超3万亿元。同时,中央企业在采购设备时,要对各类企业一视同仁,坚持买技术水平最好、性价比最高的装备,让质价双优的装备供应商脱颖而出。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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