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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联合印发通知

统筹3000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 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7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联合印发通知,统筹安排3000亿元左右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国家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赵辰昕在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此次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的《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一方面是大幅度扩大支持范围,第二是大幅度优化组织方式,第三是大幅度提升补贴标准。

向地方直接安排资金

赋予更大的自主权

关于3000亿元的具体安排,赵辰昕介绍,将安排1480亿元左右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用于设备更新;在消费品以旧换新方面,将直接向地方安排1500亿元左右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地方自主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

“与投资补助等传统支持方式不同,这次向地方直接安排资金,赋予地方更大的自主权。”赵辰昕表示,上述变化能在符合“两新”总体要求的情况下,充分发挥地方的创造力,也有利于更加快速便捷地将这些真金白银的优惠直达消费者。

值得注意的是,除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外,财政部还将通过原有渠道安排275亿元中央财政资金,用于支持提高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比例、落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资金支持政策。

报废并更新购置货车

平均每辆车补贴8万元

商务部消费促进司司长徐兴锋表示,汽车报废更新方面,政策主要有三方面调整。一是补贴标准大幅提高,二是补贴执行溯及过往,三是补贴发放时间压缩。此外,《若干措施》还明确,将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地方自主开展个人消费者汽车置换更新。

《若干措施》指出,支持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加快更新为低排放货车。报废并更新购置符合条件的货车,平均每辆车补贴8万元;无报废只更新购置符合条件的货车,平均每辆车补贴3.5万元;只提前报废老旧营运类柴油货车,平均每辆车补贴3万元。

此外,《若干措施》将提高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标准。推动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替代,支持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更新车龄8年及以上的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平均每辆车补贴6万元。

另外,《若干措施》还将提高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在《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基础上,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标准提高至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1.5万元。

8类家电产品以旧换新

补贴标准为售价的15%

《若干措施》指出,对个人消费者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等8类家电产品给予以旧换新补贴。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对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额外再给予产品销售价格5%的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商务部指导各地区结合实际做好优惠政策衔接,确保政策平稳有序过渡。

徐兴锋表示,在指导地方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方面,将突出“加力、便利、防风险”这三个关键词。

《若干措施》还提出,要落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资金支持政策。2024年中央财政安排75亿元,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继续支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工作,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截至2023年底,按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等规定回收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但尚未补贴的,经生态环境部核实核定后分期据实予以支持。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司长符金陵表示,强化财政金融政策联动、推动回收循环利用是做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的重要内容。中央财政专门安排资金,切实推动相关政策落实落地。 据中青报、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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