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置业顾问:没说过做收入证明,定金不能退不更名
西安市民罗女士说,她的收入证明不匹配房贷额度,置业顾问却说可以“操作”,担心此事影响征信,决定放弃购房时,却被告知定金无法退还。
罗女士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6月2日,她和爱人到西安西部大道南侧的陕建·雁南云境看房。“当时比较满意,就和置业顾问刘女士加了联系方式。”次日,刘女士告诉罗女士将于6月4日开盘,让她先交5000元认筹金,这样就可以预留她看好的房源,并表示认筹金会在交完定金后次日返还。
6月4日,罗女士夫妻来到雁南云境售楼处,沟通了购房等事宜。“因为马上到下午上班时间了,我得离开,销售就给了我们认购协议书,让先交2万元定金。”罗女士说,“当时匆匆忙忙,我也没细看协议书的具体条款,交钱签字后就离开了。”
记者在罗女士提供的一份《雁南云境认购协议》中看到,出卖人(甲方)为陕西泰筑置业有限公司,罗女士购买的房子总价为2351120元。其中提到,乙方(罗女士)在签订协议之日应支付定金2万元,支付首付款后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如果未能签订合同或支付相应款项,该协议自动解除,定金不予退还。
罗女士告诉记者,回到家后,她和家里人查询了一些贷款要求,发现根据她们夫妻的收入水平,无法贷出房款需要的数额。“我们联系了置业顾问,告诉她我们的收入证明和所需贷款额度不匹配。她告诉我们,收入证明先不用填具体数字,交首付时开发商的人怎么说我们就怎么写,银行那边可以‘操作’。”罗女士说。
“我们听完她说的,觉得可能涉嫌违规办理贷款,担心对我们的征信产生影响,就决定放弃购买这套房子。”罗女士说,她向置业顾问刘女士提出了退还定金和认筹金的诉求,多次催促下,6月27日,她收到了退还的认筹金5000元,但定金未退还。
7月20日下午,刘女士电话里表示定金是不退不换不更名的。对于罗女士所说的虚开收入证明一事,刘女士说:“我没有说过要给她做收入证明,她的说法是不准确的。”当记者想进一步了解二人当时具体的沟通情况,对方表示自己在忙,随即挂断电话。随后,记者致电雁南云境售楼处,工作人员表示相关情况需要向销售人员了解,或让当事人去售楼处现场与置业顾问对接。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白仲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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