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餐饮店奖励拉客司机面临100万罚款
一家个体小饭馆因为奖励出租车司机拉客到店消费,被市场监管部门认定涉嫌商业贿赂,面临100万元的“罚单”,此事引发关注。
7月17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从福建厦门市场监管部门获悉,这起案子正在核查处理中,目前已进入听证程序。
餐饮店面临百万罚单
7月14日,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建伟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称,一家小饭馆为了招揽食客,和周边出租车司机达成约定,如果司机将乘客拉来下馆子,就支付司机5到20元的奖励。因为一位司机的举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出手,对小饭馆开了一张100万罚单。
厦门市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7月4日出具的《行政处罚告知书》显示,该店名叫帅帅鲜餐饮店,在提供餐饮服务过程中,通过向司机支付载客到店消费回扣的方式,引导司机将乘客载至该店经营场所的行为,违反了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已构成采用财物手段贿赂利用影响力影响交易的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的违法行为。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9条的规定,参照一般情节的裁量幅度,拟对该店违法行为予以罚款100万元。
此外,市场监管部门还认定该店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以及未依法采取措施防止食品受到污染等行为违法,拟分别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告知书》载明,该餐饮店相应违法所得无法确定。
老板不服已申请听证
爱企查公开信息显示,厦门市思明区帅帅鲜餐饮店系个体工商户,属于小微企业,今年2月成立。经营范围涉及餐饮服务和水产品零售、外卖递送服务。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尝试联系该餐饮店老板未果。有媒体记者联系到这位老板,他表示不接受“百万罚单”会进行申诉。
7月17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从当地权威渠道证实,这位老板已递交举行听证的相关材料。
随后记者联系到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华监管所,工作人员证实,这是他们所办理的案件。该所市场执法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执法负责人不在单位,“我们这个案件还在进行当中,这个商家已经申请了听证,现在已经进入听证程序,后续我们案件终结的话,也会依法依规地进行公布。”
市场监管部门称正在调查处理
记者又联系了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称:“这个案件还未办结,正在调查处理中,我们办结后会依法依规对外公示。”
记者随后联系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听明记者来意请示领导后回复称:“你说的这个问题目前还在调查核实中,后续相关情况会对外公布。”
记者又联系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于是否有内部核查,是否存在“小过重罚”,工作人员回应称,“我们对商家有行政复议等申诉渠道。”
最高检谈“小过重罚”
应“过罚相当”
日前,在最高检新闻发布会上,副检察长张雪樵以案说法,提出“小过重罚”问题,“实践中对一些小摊小贩、小微企业的行政处罚违反‘过罚相当’原则,处以高额罚款,既不符合法律精神,也不符合公平正义的要求。”
记者注意到,张雪樵提到的河北张家口胡某一案,与厦门这起案件一样,处罚都比较重。
胡某在张家口一家商场经营饰品销售,有消费者投诉其用消费券误导消费者购物。2022年7月,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经核查,对胡某处以30万元罚款。最后,检察机关审查认为,行政机关处罚决定违反“过罚相当”的原则。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最终采纳听证会意见和检察建议,重新作出罚款5万元处罚,胡某表示接受。
>>律师说法
无法确定店家违法所得
该如何做到“过罚相当”
“行政处罚不仅要合法,也要合理,法律的执行要有温度。”知名律师谭敏涛受访指出,“小过重罚”不仅难以让违法行为人心服口服,也难以平息社会舆论。
谭敏涛认为,个人的商业贿赂处理方式应该与公职人员的商业贿赂区别处理。
“国家公职人员的商业贿赂处理要更严肃一些,公职人员利用手中的权力在招标、采购等方面接受贿赂,损害的是国家利益,应该从重处罚;而个人的商业贿赂如果数额较小,对社会也没有造成大的危害,可以从轻发落。”
谭敏涛表示,帅帅鲜餐饮店成立于2024年2月,存在时间较短,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获利较少,商业贿赂数额较小,对社会也没有造成大的危害,因此罚款100万元确实有处罚过重之嫌。
处罚种类和幅度要与违法行为人的过错程度相适应,这就要求执法时细化“过”与“罚”的考量因素:统筹考虑当事人的主观过错、获利情况等。同时,需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行业特点、地方实际,以及对相似违法行为罚款规定等因素。
如果无法确定店家相应违法所得,又该如何做到“过罚相当”?
对此,谭敏涛分析,一是借助典型案例加强执法指引。鼓励行政机关制定不予、减轻、从轻、从重罚款等处罚清单,并依据《行政处罚法》及相关法律规范定期梳理、发布典型案例,以加强指导和培训。通过参考以往类似案例的处理方式和处罚结果,为当前案件的裁决提供参考,以确保处罚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二是综合权衡各种裁罚因素。虽然无法确定具体的违法所得数额,但仍需全面审查与违法行为相关的各种因素。例如,行为人的违法动机、是否初犯、认错态度、采取的补救措施,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以及对社会造成的潜在影响等。
三是遵循“过罚相当”的原则。“过罚相当”原则的出发点是实现处罚与违法行为的均衡,即使无法精确计算违法所得,也不能偏离这一原则的基本要求。处罚应当既能起到惩戒违法行为的作用,又不过度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处罚过轻或过重,以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
谭敏涛建议,面对“百万罚单”,店主可以进行陈述、申辩,寻求专业法律帮助,并可以要求听证,还可以申请复议或者诉讼等司法救济途径进行维权。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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