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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将试点开设综合高中班

>>名词解释

“综合高中”即“普高和职业教育的结合高中”,学制通常为4年,高考时被普通高校录取的学生,可取消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籍;未被普通高校录取的学生,保留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籍,继续完成第四年的职业技术教育课程的学习,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学校颁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并可参加当年的高等职业学院的招生考试。

>>相关背景

2023年8月底,教育部发布《关于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的意见》提出8项行动:学前教育普惠保障行动、义务教育强校提质行动、普通高中内涵建设行动、特殊教育学生关爱行动、素质教育提升行动、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行动、数字化战略行动、综合改革攻坚行动。

该意见指出“普通高中内涵建设行动”主要解决普通高中多样发展不充分、部分县中水平不高以及群众职普分流焦虑问题,提出要通过新建、帮扶、多样化和扩容等4种途径。

“综合高中”在多样化发展“提升一批”中被提及,即支持一批基础较好的地区和学校率先开展特色办学试点,积极发展综合高中,推进职普融通。

近日,陕西省教育厅作出部署,决定在具备良好办学基础且有积极意愿的中职学校试点开设综合高中班,进一步探索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多元立交的培养机制,促进职普融通和高中阶段教育优质多样发展。

在试点模式和试点规模上:陕西省综合高中班试点工作由中职学校和同市域内的普通高中学校结对开展,西安市试点学校不超过6所,其他市(区)不超过3所,其中每个县(区)不超过1所,省属中职学校单列;每校不超过4个班,每班不超过50人。

在计划安排和招生录取上:陕西省综合高中班单列招生计划,纳入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招生范围和对象与试点中职学校所在区域的普通高中一致。各市(区)教育局在中考成绩发布时公布试点学校名单、招生计划及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依托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平台完成填报志愿及投档录取工作。

在学籍管理和教学内容上:陕西省综合高中班学生统一注册普通高中学籍,由中职学校实施教育教学,单独编班;学习期间学生不得转入普通高中,可自愿申请转为中职学籍,同时注销普通高中学籍。试点班的课程体系,原则上以普通高中课程为主体,同时开设部分专业技能课程,实行学分制管理,教材选用版本与同区域相应学段保持一致。

在毕业证发放和升学渠道上:综合高中班学生完成规定课程且成绩合格,综合素质评价合格,由联合试点的普通高中学校颁发毕业证书;转为中职学籍的学生,成绩合格发给中职学校毕业证书。综合高中班毕业生可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即“高考”)和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招生考试,不得参加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

陕西省教育厅有关负责同志说,目前,综合高中班试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各市(区)教育局将结合实际科学确定试点范围、试点学校及招生计划,并配合中考成绩公布时间适时发布具体安排,请有意向的考生和家长关注本市(区)教育局发布的信息,及时咨询、报考。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付启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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