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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召开新闻发布会

对小摊贩处罚过重不符合法律精神

74岁的个体经营户曾某因销售一瓶78元的过期葡萄酒被罚款5万元,曾某认为处罚过重,经法院一审、二审、再审,6年诉讼未果、申诉无门。

在7月8日举行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布会上,最高检副检察长张雪樵专门提到这起曾引发社会关注的案件。最终,最高检到当地召开听证会公开审查,搭建“官民”对话平台,促使行政机关主动纠正。

张雪樵表示,这个案件是典型的“小过重罚”问题。实践中对一些小摊小贩、小微企业的行政处罚违反“过罚相当”原则,处以高额罚款,既不符合法律精神,不符合公平正义的要求,也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甚至严重影响了当事人的生产生活,不利于其认识错误、改正错误,建立对法治的信赖,检察机关应当依法开展法律监督。

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应当遵循“过罚相当”原则,行政处罚所适用的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要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张雪樵提出,在行政执法中既要严格执法,更应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既要避免“小过重罚”,也要避免“重过轻罚”,应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确保“过罚相当”。

张雪樵指出,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一些涉企“小过重罚”“同案不同罚”等“过罚不当”案件。检察机关针对此类问题,加强涉市场主体行政诉讼监督,推动行政处罚符合比例原则。比如刚才提到的曾某一案,销售1瓶价值78元的过期葡萄酒被罚款5万元,罚款数额虽符合食品安全法法定最低处罚标准,但明显与违法情形不成比例。检察机关通过抗诉、公开听证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撤销了不合理的行政处罚,依法准确合理适用裁量权。

“现实中发现有些当事人虽然被处理不当,但未必像曾某一样,敢于拿起诉讼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张雪樵介绍,通过大数据监督模型发现这些案件线索,如果在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范围内,发现存在“小过重罚”、处罚不当的情形,可以开展监督,及时纠正错误的行政处罚,避免对当事人产生不必要的影响。

据介绍,浙江省温州市检察机关针对“处罚不当”“罚而未执”“罚执错误”等问题,构建了行政罚款类案监督数据模型。目前,已运用该模型发现不当监督线索1028条,开展类案监督78件。

张雪樵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突出加强涉企“小案重罚”“重复处罚”“同案不同罚”等监管执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同时主动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审批部门的协同联动,通过检察建议、情况反映等形式助推行政机关完善相关制度,推动行政处罚裁量规范统一。

“检护民生”专项行动

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5.1万件

张雪樵介绍,2022年至2023年行政检察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中,办理涉民生民利案件10.4万余件,今年“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中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5.1万件。围绕就业、社保、医疗等八个重点民生领域,解民忧纾民困。聚焦工伤保险失管、欠薪保障金垫付、住房公积金缴纳等社保领域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开展精准监督。

督促撤销或更正冒名、虚假婚姻登记2068件

张雪樵表示,检察机关持续落实“两高两部”《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破解虚假婚姻撤销难题,督促撤销或更正冒名、虚假婚姻登记2068件,从“离不掉”“结不成”的婚姻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助推形成司法与行政治理合力。

办理维护劳动者权益案件7400余件

全国检察机关围绕妇女、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特定群体权益保护,2022年以来办理案件2.8万件。强化农民工等劳动者权益保护,2022年以来,办理维护劳动者权益案件7400余件。 据新京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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