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19日,在第37个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法院在华清中学开庭审理一起贩卖毒品案件,师生390余人旁听了案件审理。
去年2月24日,被告人祁某某明知李某某(已判决)欲贩卖毒品,仍在西安某医院以3500元的价格销售给李某某冰毒疑似物一包。后李某某将该毒品销售给他人,正在交易毒品时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并查获毒品疑似物一包。经鉴定:检材中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净重4.9348克。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被告人祁某某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审判长主持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诉讼程序,公诉机关和辩护人依法进行了举证、质证,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表示认罪认罚。
庭审后,临潼区法院潼心呵护宣讲团成员以“远离毒品健康成长——防范青少年药物滥用”为主题,向师生们进行了禁毒宣讲,讲授了毒品的特征、种类、危害,特别强调要加强对“上头电子烟”等新型毒品的危害认识,以及毒品防范建议,加强青少年的防毒、拒毒意识能力。
下一步,临潼区法院将坚持发挥与区教育局共同建立的校园法治教育、校园诉源治理工作协作机制,以潼心“He”护校园普法宣讲团为枢纽,常态化全方位推动校园法治教育与少年审判工作深度融合,在全社会范围内营造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法治环境。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权曼 闫佳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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