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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加强传染病卫生应急队伍建设

据新华社电 近日,国家疾控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国家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队伍管理办法》,部署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家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队伍管理工作,提升传染病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办法明确,国家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队伍是指国家卫生应急队伍中,由国务院疾控主管部门建设和管理,承担传染病应急处置任务的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类队伍,包括国家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队、国家卫生应急移动防疫中心。

办法要求,省级、地市级和县级疾控主管部门要根据突发事件风险评估,加强地方各级传染病防控应急队伍建设,形成完善的传染病防控应急队伍体系。

据悉,国家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队伍主要由应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后勤保障人员组成。应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每队30人以上,设队长1名,副队长2至3名,配30人以上的后备人员。

根据办法,国家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队伍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流行病学、实验室检测、病媒防控、环境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等公共卫生以及临床医学、信息技术、健康宣教、心理干预等方面的专业人士。专业技术队员中的高级职称所占比例原则不低于25%(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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