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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价买的面包还有3小时过期 便利店未提醒合适吗?

在便利店买了面包,拿回家才发现从买回来剩3小时就要过期了,这让王女士觉得心里很不舒服。

市民反映:便利店买到即将过期面包 店方没有任何提示或告知

6月2日20时许,西安市民王女士在西安市芙蓉南路芙蓉新天地的唐久便利店正价购买了两袋面包,购买的时候,面包周围没有任何提示,王女士以为自己买到的是新鲜面包,可是当她把面包拿回家之后,才发现面包是临期产品,“这个面包2日23时过期,也就是说我买到的是即将过期的面包,没法放到第二天早上,可是便利店对此没有任何提示或告知。”

王女士说,自己住在小寨,附近也有一家唐久便利店,这家便利店会把保质期较短的商品进行分类,对于即将过期的临期面包,进行五折销售,或者有买赠活动,店方会明确告知消费者,因为这些产品即将到保质期了,所以要便宜出售,能接受临期的顾客才会购买,“我觉得这样的方式更加合理,不管价格是多少,你得让顾客知道,这个产品是即将过期的,消费者对于临期产品有知情权。”

王女士说,发现面包是临期的,她拨打了这家唐久便利店的电话,反映了买到临期面包的情况。对此,店方表示,按照公司规定,他们会在产品即将过期的1小时,对产品进行下架,如果是在距离过期1小时之外,还是会进行正常售卖。对此,王女士表示不接受,“很多人晚上买面包,是作为第二天的早餐,商家晚上8点货架上还在卖3小时后就要过期的产品,消费者买回家就得立即吃掉,根本没法当早餐。”

王女士认为,如果是通过打折等方式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知道自己买的是临期产品,那也算是告知了,她正价买的面包,没想到还是临期。

便利店:已给消费者退款

6月3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芙蓉新天地唐久便利店,谈及此事,便利店的工作人员刘先生称:“我们接到了消费者的电话,对此事做了解释,根据公司的规定,我们会对面包类的短保产品标清生产时间以及到期时间,在产品包装上提醒几点之前食用,所有的产品在有效期到达前1小时会做下架处理,在此之前确实没有特殊提醒。”

刘先生说,接到顾客的反映后,3日上午,他们再次联系了顾客,把顾客买面包的费用退掉了。记者问及有唐久便利店对临期产品进行半价销售的情况,刘先生说,那是个别店的促销手段,不是公司统一规定,但如果顾客介意买到了临期产品,店方是可以按照顾客诉求,积极解决问题的。

随后王女士确认,该便利店的确退款了,也向她道歉了,但她认为这件事情值得重视。

记者走访:两家便利店都没有临期产品显著提示

6月3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走访了两家便利店,发现面包、快餐等短保类产品均没有临期提示。

在西安市艺术大街的一家唐久便利店,记者在面包区以及便当、三明治等短保食品区域看到,这些产品的外包装上标注着生产日期和有效期,比如一个吐司上写着:“请在2024年6月5日15:00之前食用。”另一个三明治上面的有效期截至2024年6月3日21时。见记者在查看产品保质期,工作人员说:“我们这些食品都在保质期内,过期前1小时就都扔掉了,不会卖过期产品给顾客的。”记者询问对于即将过期的产品会不会提醒?店员说:“如果是当时加热食用的就不提醒,顾客如果要买即将过期的产品第二天吃,会告知顾客当晚到期,但店内没有特别的‘即将过期’的标识。”

在位于西安市西部大道阳光天地一楼的711便利店,面包区的产品也都标有生产日期和有效期,三明治区域标有“即食产品”的标记,但是也没有对一些当日到期的产品有显著的临期提示。

记者询问对于临期产品如何处理,工作人员说:“对于临期产品是提前2小时下架,下架之前都可以正常购买,没有什么特殊提醒。”店员表示,一般消费者都会自己看清楚保质期选择购买的。

律师:临期食品依法应分类管理

作特别标示或集中陈列出售

记者查询发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规范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商场可以对“临界食品”进行促销处理,但必须做到两点:一是须在销售场所集中陈列;二是向消费者做醒目提示。如果商家未尽提示义务,则涉嫌构成侵犯消费者知情权。也就是说,商家不能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把临期食品卖给消费者,只能在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销售。

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王舒律师认为,我国2021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超市、商场等食品经营者应当对其经营的食品加强日常检查,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分类管理,作特别标示或者集中陈列出售。”

如果本案例中的商家没有将临期商品做特别的标识、没有与其他商品分开,单独开辟一个区域进行出售则是明显的违法行为,消费者有权采取维权措施,比如退货。同时,行政机关也可依据消费者的投诉采取行政处罚,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严重的还可能对商家进行罚款。

另外,该行为也同时违反《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有意销售临期产品不做提示,在晚上出售第二天即将过期的商品,明显具有欺骗消费者的主观故意,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毛蜜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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