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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油获利800万仅罚2000元 重过轻罚为哪般?

国际计量日前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召开综合治理加油机作弊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公布了专项行动一年来的工作成效。

全国共查办加油机作弊案件1249件,涉案金额20.02亿元,罚没金额6.97亿元;查处税费、加收滞纳金、处以罚款19.61亿元;刑事立案打击84起,刑事拘留200人,有力规范了成品油零售市场秩序。

近日,记者注意到,关于综合治理加油机作弊专项行动的部分案例引起网友的热烈讨论,“违法所得863万余元,只罚款2000元,是不是少写了一个‘万’字?”

违法获利800多万、300多万

罚款都是2000元

记者注意到,案例一中,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某石油有限责任公司被发现加油站后院员工休息室衣柜夹层内,有涉嫌具备人为干预付油量功能的电脑设备及安装的《贝林油站管理系统》软件。当事人通过加装设备,使用该软件“IC卡优惠等级定义”功能操控示值误差少付油量、减少加油机主板累计加油量少交税款。

经查明,当事人在2022年3月5日至2023年5月17日期间的销售金额为9677598.76元,操作“IC卡优惠等级定义”功能1221次。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和包头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该加油站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没收涉案燃油加油机4台、没收违法所得8638144.8元、罚款2000元。

另一案例中,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某加油站,当事人营业厅内被发现有涉嫌具备人为干预付油量功能的电脑设备及软件。

经查明,当事人自2023年8月1日开始使用该软件作弊功能模块,至2023年10月12日案发,当事人扣除已缴税款后的销售金额为320.79万元,即本案违法所得。山东省青岛市市场监管局对该加油站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没收涉案燃油加油机4台、没收违法所得3207965.68元、罚款2000元。

罚款金额是否较低?

官方回应相关质疑

此外,记者注意到,此前也曾有多地发布关于加油机作弊的案例。2023年4月,湖南娄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联合公安机关对当事人进行执法检查。

经调查,当事人自2023年2月擅自对加油机计量主板进行改动,并启用作弊程序,违法所得32万余元。娄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没收涉案计量主板,没收违法所得金额32万余元,处罚款2000元。

面对数额巨大的违法所得以及相对较少的罚款金额,有网友质疑罚款金额是否较低?

5月22日下午,娄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公布的三起案件中,罚款和没收是一起的,分别罚没37.2万余元、32.2万余元、14.1万余元进入国库。当事人违法成本可以说是十分沉重。其中罚款2000元已经是顶格罚款。处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和伪造数据,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损失,没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据北京青年报

>>媒体评论

打击计量作弊不能挠痒痒

对于计量作弊行为,监管部门执法依据是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和伪造数据……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该细则在1987年发布,陆续经过四次修正,而罚款金额始终未变。

市场主体是否普遍守法,是对相关法条成色的有效检验。从有关部门披露的信息看,目前全国共查办加油机作弊案件1249件,涉案金额已达20.02亿元。同时,“鬼秤”乱象近年来也频频发生。从菜市场到加油站,计量作弊问题已经越来越引发公众愤怒和担忧。

法律条文的约束力不足,执法部门也深受困扰。广西北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曾指出,缺斤短两、利用计量器具作弊等坑害消费者的计量违法行为,依法最高只能处以2000元罚款,“违法成本极低”“难以遏制此类投诉的反复发生”。

“过罚相当”才能让法律发挥震慑效力。考虑到时过境迁,特别是整体经济状况的变化,有关罚款标准亟待上调,希望相关部门就此进行调研,推动罚款金额与时代适配。同时,在处罚机制上不妨探索和完善更加灵活的办法。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计量作弊行为,往小了说可能只是几块钱的事,往大了说涉案金额可达百万元乃至数以亿元计。若缺乏有效遏制,它将破坏整个社会的诚信风气。对于计量作弊行为,绝不能轻视轻纵,相应的治理应该及时且有力。 据工人日报

>>网友声音

@换成司机偷油,还不得坐牢。

@这样的商家应该罚得他们倾家荡产才对。

@挠痒痒的背后是利益输送!请纪检部门查处!

@为什么加油站作弊获利数百万却仅罚款两千,而菜农卖菜获利14元却被罚款10万?如此畸形处罚,难以体现“过罚一致”的行政处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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