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加强800公里以上道路客运班线安全管理,近日,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印发了《陕西省800公里以上道路客运班线安全风险评估实施细则》。
800公里以上道路客运班线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由属地设区的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有对开800公里以上道路客运班线的,由线路起讫地所在设区的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共同协商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安全风险评估指标分为线路、车辆、从业人员、管理制度、运营状况5类,按百分制进行风险评估,其中线路10分、车辆20分、从业人员30分、管理制度20分、运营现状20分。
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分为一般风险、中风险和高风险三个等级。在运营客运线路评估结果为一般风险的,继续运营;评估结果为中风险的,及时督促整改,降低风险系数,并加强跟踪监管;评估结果为高风险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再次评估,结果为一般风险或中风险的,按上述情形处理,再次评估,结果仍为高风险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吊销其经营许可。
各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制度,加强对既有800公里以上道路客运班线的日常运行监管,并对有关线路的日常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对于发现的问题,督促其线路经营者及时整改;对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依法吊销其相应许可。该细则自6月10日起施行。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李琳
华商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② 部分内容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 新闻热线:029-86519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