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 CN61---0053 社长:毕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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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发布相关通知

医药集中采购将形成全国性联盟采购

据新华社电 扩大联盟范围,形成全国联盟集中采购;加强统筹协调,合理确定采购品种……国家医保局20日发布《关于加强区域协同做好2024年医药集中采购提质扩面的通知》,对医药集中采购做出新要求。

根据通知,在国家组织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的基础上,加强区域协同,将条件具备的省级联盟采购提升为全国性联盟采购,并要求做好集采执行监测管理,公平对待各类经营主体,严防“地方保护”。

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集采品种选择上加强统筹协调,做到国家和地方互为补充。国家组织集采重点针对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以及聚焦价格虚高、群众反映强烈的高值医用耗材;全国联采重点覆盖国家组织集采以外品种,以及采购金额大、覆盖人群广的“大品种”,持续扩大集采覆盖面。

通知明确,将聚焦重点领域,积极推进2024年集采扩面。药品方面,开展新批次国家组织集采,做好胰岛素和前几批集采药品协议期满接续采购。国家医保局重点指导如下全国联采工作:湖北牵头开展新批次全国中成药联盟采购和第一批全国中成药集采协议期满接续采购;山东牵头开展中药饮片联盟采购;河南牵头开展国家组织集采品种的可替代药品联盟采购;三明联盟开展肿瘤和呼吸系统等疾病用药集采。

耗材方面,国家组织开展新批次高值医用耗材集采和人工关节接续采购;重点指导江西、安徽、广东、浙江、福建、河南、河北等省份分别牵头体外诊断试剂、超声刀、结扎夹、冠脉切割球囊、血管介入等医用耗材全国联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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