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 CN61---0053 社长:毕诗成

您的位置: 电子报 > 专题新闻 > 正文

党纪学习教育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结业仪式

5月13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结业仪式,对近期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的成效进行总结检视,并对下一步继续做好党纪学习教育提出要求。

会议指出,党纪学习教育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发挥好党建引领作用,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要把握“学”的标准、落实“知”的尺度,做到实学、深学、真知、真信,在不断提升学习力上下功夫,努力学出更加纯粹的忠诚、更加清正的操守、更加强烈的担当,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提高思想境界、增强党性觉悟的过程。

会议强调,要坚持把党纪学习教育的成效融入日常、形成自觉。充分利用《党史学习教育条例》的制度优势,发挥党员领导“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与组织推动作用,发挥院党组把方向、谋大局和各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各职能部门要主动将落实措施融入到党纪学习教育之中,抓好日常的检查、督导工作,让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制度机制成为西安中院党纪学习教育的有力抓手,让不能腐的制度约束成为“守纪”的有力保障。

会议要求,要将党纪学习教育的成效体现在“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的执法办案的理念践行上,继续建实、建细“守纪”的网络。驰而不息地开展好警示教育,尤其要经常化运用好第一种形态,让红脸出汗、不留情面成为常态,把“严管与厚爱”落实到位。要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和机制,打造出西安法院贯彻落实“六大纪律”的创新机制,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落实上级部署、做好法院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每项措施都成为促进中心工作的有效举措,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党纪学习教育带来的新气象、新变化。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宁军

华商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华商报、华商晨报、新文化报、重庆时报、大众生活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华商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例:“华商网-华商报”。
② 部分内容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 新闻热线:029-86519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