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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风油精创可贴 多地小店被查处执法部门小题大做?

近日,海南三亚有小店因售卖风油精和创可贴被查引发关注。据媒体报道,全国其他地区也曾出现过类似事件。售卖风油精和创可贴为何会被查?还有哪些东西超市、小卖部不能随意卖?

无证销售风油精、创可贴

已有多地小店被查

今年4月以来,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第一行政执法支队在执法检查中,发现部分偏远地区小卖部、小超市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存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风油精、创可贴等药品的行为,目前已对4家涉嫌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风油精、创可贴等药品的小卖部立案调查。

2023年5月,据浙江丽水市莲都市场监管局消息,有些小卖部、小超市为了方便居民,进购了一些创可贴来卖,虽然出发点是好的,但这种行为可能已经违法,已有两家超市因为卖创可贴被处罚。

2022年5月10日,据无锡市锡山区市场监管局东港分局在对辖区某超市开展日常检查时发现,该超市的货架上正在销售某品牌的创可贴,该外包装上明确标有“OTC”标志,属于乙类非处方药。经查,该超市并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涉嫌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销售药品。东港分局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执法部门不是小题大做

不能为了方便丢了安全底线

可能有消费者会觉得,超市和小卖部卖一点创可贴等日常用品,执法部门查处是不是有点小题大做了?

据市场监管部门介绍,这绝对不是小题大做,而是一条安全底线。因为没有《药品经营许可证》,这些商户无法从正规渠道购进药品,其售卖的药品存在安全隐患。

创可贴、清凉油、风油精、人丹、藿香正气水等是人们生活中常用的物品。但是,它们属于OTC类药品,不可随意销售。

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销售药品的,责令关闭,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药品,下同)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经营单位应按规定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要从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要严格建立和执行进货查验制度。

同时,消费者要选择医院、有资质的药店或者医疗器械零售店等正规渠道购买药品和医疗器械,线上购买时要重点查看电商商家资质,谨慎鉴别,不要在微信朋友圈、微信群等无法判断资质的渠道购买。

>>还有哪些东西 超市、小卖部不能随意卖

“药食同源”产品

枸杞、山药、山楂等“药食同源”产品,大家熟知的,也是商家容易踩雷的,外包装印有执行标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或地方炮制规范的,属于中药饮片,也需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销售。

医用口罩

口罩,市场上分为民用口罩和医用口罩两类,外观几乎没有差别,不少人不会区分。医用口罩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外包装上也会印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编号,外包装产品名称会含有“医用”两字。

提醒大家要选择医院、有资质的药店或者医疗器械零售店等正规渠道购买药品和医疗器械,线上购买时要重点查看电商商家资质,不要在无法判断资质的渠道购买。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监管部门将第一时间进行查处。

>>辨别是不是药品 认准这些标志和批号

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非处方药不需要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即可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

看标识

根据药品的安全性,非处方药又分为甲、乙两类,甲类非处方药采用红色OTC标志,乙类非处方药采用绿色OTC标志。

区别在于:甲类OTC需要在医师或药师的指导下购买和使用,只能在药店、医院药房内销售;而乙类OTC则安全性更高,可以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除药店、医院药房外,还可以在超市、商店或其他正规卖场销售。没有OTC标志的一定不是药品吗?答案是:不一定不是药品,但有OTC标志的一定是药品。

看批准文号

按照要求,药品外包装上需印有批准文号。药品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境内生产药品批准文号格式为:国药准字H(Z、S)+年份+四位流水号。印有批准文号“国药准字”的,就是药品。 综合极目新闻、新京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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