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 CN61---0053 社长:毕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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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问被施暴的人为什么不离开 去问施暴的人为什么要开始

11月25日是“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

也被称作“国际反家庭暴力日”

请记得

不要容忍任何暴力!

不要成为施暴者!

不要成为受害者!

不要成为旁观者!

不要成为帮凶!

被最亲密的人伤害

肉体、精神上承受的痛苦

只有受暴者最能体会

遭受家暴的当事人:

他几脚把我踹倒

最初会道歉

『我以后打你就把手剁了』

后来打的时间长、次数多了

连这种话都不说了

他买刀片和切割机放家里

微信上点赞杀妻案灭门案给我看

给家里装监控打完我就删记录

我对断肋骨的感觉太熟悉了

离婚是我的唯一希望…

我们很少说必须

但建议妇女遭遇家暴第一时间必须报警

一线反家暴行动者:

省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中心12338热线

去年接到1450个受暴者来电

这个数据看起来不多

但其实能打来电话的

只是遭遇家暴群体的一部分

第一次遭受家暴就要

勇敢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打破家暴的循环

家暴是一个不断升级的过程

如果没有打破这个过程

受家暴的程度会一次比一次严重

以爱之名,拒绝家暴,让家变回温暖的港湾

百度×媒体反家暴联盟,随时倾听你的声音

华商报爆料热线:029-88880000

11月25日是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也被称作国际反家庭暴力日。反家暴的目标是消除家暴,只要有家暴存在,反家暴就一直在路上。

被最亲密的人伤害,肉体、精神上承受的痛苦只有受暴者最能体会。同样,一线的行动者谈反家暴才最真实。

>>讲述

“凌晨1点多,

他掐着我往消防通道里走”

阿岚(化名)遭遇了二婚丈夫近4年的家暴。今年3月某日凌晨,男方在商业区的消防通道殴打阿岚,被高处监控清晰拍到。

有了关键证据,男方今年6月进了看守所。而阿岚几个月来都为离婚奔波着,她就想把自己和孩子的户口从男方的户口本上移出来,给孩子一个安全平静的生活环境。以下是她的自述:

2017年,我44岁,独自带着孩子四年了。我和他是住院认识的,他正在被强制戒毒。最开始他对我特别好,说:“我这么大年龄了(男方当年43岁)也不想要孩子,我会对你的孩子视如己出,咱们好好过日子,一起把孩子养大。”

孩子从小没有爸爸陪伴,能感觉到情感上有缺失。我想,终于有个人能和我一起了。我知道戒毒后不吸的人很多。

他家在南郊的一个村子里,有母亲和哥嫂。父亲生前是练武术的,他从小跟着他父亲练。相处几个月后,他说村子要拆迁,催着我赶紧领结婚证,把我和孩子的户口迁进去。

2017年底,由强戒所管教干部陪同,我们在民政局领了证。2019年他强戒回来,我们常住在北郊,和我妈住同一个单元,有时也回他村住。他有吸毒史不好就业,用我身份在平台注册后,疫情时我们就送货。

送货路上我接单慢了或是拿错货,他就打我。第一次是在商场通道里,几脚把我踹倒。最初会道歉,说“我以后打你,就把我的手剁了”。后来打的时间长了、次数多了,连这种话都不说了。

2020年开始,他频繁殴打我。回家不睡卧室就睡沙发,把刀片放在茶几上。我不知道他啥心理,抱着孩子睡到卧室,心都抽抽。

他买一些刀片和切割机放家里,微信上点赞杀妻案、灭门案给我看,给家里装监控,打完我就删记录。他不在家就从监控里看我,通过监控喊我,我人不在监控画面里,手机也必须放到监控范围内……

2020年我们去法院离婚,当时有疫情进不去法院,让我们回家网上申请。当晚他就买了一瓶酒,说不回北郊要回村子住。村子的家里有一把铁制棒球棍,他让我跪到地上用棒球棍抡我……

打完第九天,我从家里跑出来了。先打110,再去医院,复查肋骨断了两根。警方调解时他每天给我打电话,保证以后都不会了,他家里人也劝我回去。我回去不久他又开始了,死亡威胁张口就来。

今年3月的一天晚上,我们和朋友出来吃饭,吃饭时他就喝酒不回家,凌晨1点多散场时,他掐着我往消防通道里走。我预感不好,默念着不是打我、不是打我,结果……我对断肋骨的感觉太熟悉了。我爬起来推开他,拼命跑。跑到酒店楼道里,拨通了110。当晚去了医院,断了8根肋骨要交6万元住院。给他妈打电话,他妈让他过来交钱。我没敢,但第三天他还是找到我了。

期间转了一次医院,住院后又发生口角,我跑出来了。当天下着雨,我去了市妇联,妇联的同志说“对家暴零容忍”,之后帮我联系了法律援助中心。同一天,派出所也打来电话。

派出所的同志跟我去现场调了监控,这才有了关键证据。5月份伤情鉴定报告出来,轻伤二级。6月中旬,对方被传唤进看守所。目前检察院给出的意见是量刑一年四个月加民事赔偿。

从我3月被打到6月他进看守所,我一直躲着他。6月我在户口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离婚是我的唯一希望……

>>数据

省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中心12338热线

去年接到1450个受暴者来电

2005年,全国妇联设立12338热线。2010年左右,陕西省的12338热线覆盖到县一级。2022年,陕西省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中心12338热线接到了1450个自称受家暴者的来电。“这个数据看起来不多,但其实能打来电话的,只是遭遇家暴群体的一部分。”陕西省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中心主任宁楠对记者说。

宁楠表示,关于家庭暴力要澄清两个误区。第一是“家丑不可外扬”,家暴不是家丑,是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国家有反家暴法,陕西省也有实施办法,就是说家暴行为有法律和相关部门管。第二是家暴不是家务事,法是要入家门的。澄清这两个误区后,如果妇女第一次遭受家暴就要勇敢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打破家暴的循环。事实证明,家暴是一个不断升级的过程,如果没有打破这个过程,受家暴的程度一次比一次严重。

>>对话

“我们很少说必须

但建议妇女遭遇家暴第一时间必须报警”

11月21日,华商报记者对话宁楠,请她谈谈如何反家暴。

华商报:遇到家暴,第一步应该做什么?

宁楠:从妇联组织来讲,我们处理家暴,肯定是劝妇女第一时间必须报警。我们一般很少用“必须”这个词,但家庭暴力为什么第一时间必须报警?

首先不管离不离婚,你都要让施暴者知道家暴是有代价的,不是说打老婆零成本。其次,想离婚就要保留家暴证据,报警记录就可作为证据之一。警察带着执法记录仪,如果能及时报警,就很容易取得对方家暴的证据。

公安部门在处理家暴案件中有两种办法。第一种是训诫教育,第二种是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在实践中第一种更多些,但你作为当事人,有权利对民警说希望出具一个家庭暴力告诫书。对普通人来讲,如果接收到一个法律文书的话,他心理上会感到害怕。此外,如果他继续有家暴行为,你再次报警的话,民警看到已有了告诫书再犯,相当于违反告诫书的内容,会进行更重的处罚。

华商报:除了拳打脚踢等伤害身体的暴力行为,还有哪些家庭暴力?

宁楠:比如夫妻双方已离婚或协议离婚、诉讼离婚分居期间,他跟踪你,跟踪到娘家,到单位骚扰你,发表对你不好的言论。或者什么都不干,就是跟着,给你造成心理压迫,微信、短信上发送过激言论、恐吓话语等,口头上的威胁也在家暴范畴里,女方可以到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华商报:怎么理解和处理冷暴力?

宁楠:冷暴力一般很难界定,对方五天不和你说话算冷暴力,还是一年不和你说话算冷暴力?在妇联组织接到的投诉中,妇女投诉的冷暴力更多时候是一方对另一方的控制。通过隔绝你的社会关系,让他的家庭孤立你,让家人不和你交流把你当作空气,这对家庭妇女的伤害很大。我们更多通过调解,在调解过程中了解到底发生了什么,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的不平等,还是其他矛盾。冷暴力很难甄别,但妇女既然找我们投诉了,我们就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了解分析。

华商报:如何判别家暴的程度?

宁楠:我们有《家庭暴力危险性预测量表》,一般情况下不会让妇女来填,我们会在询问的过程中,带出量表上的问题。比如:施暴者有使你不能呼吸的行为或是其他致命行为,属于高危性的话,受暴者如果选择不报警,我们很有可能会代为报警,这个很严重。

华商报:当事人离不离婚,你们都能提供帮助吗?

宁楠:处理家暴的过程中,有一条铁律是我们不干预当事人的任何决定,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你想离婚,我们帮助你申请法律援助。你不想离婚,我们尊重你的意愿,帮助你调解婚姻家庭矛盾,并做风险提示。

不是说不离婚就是懦弱,很有可能是各种原因导致她现在没办法离婚,有经济的原因、有孩子的原因。我们也有宣传教育的职能在,还是希望妇女尽量参与到社会事务当中,有一份工作有一份收入。

华商报:家暴可以调解吗?

宁楠:比较轻微的、由一个简单的家庭矛盾引起的,可以调解。但严重的家暴,家暴时间长、受暴者住院疗伤,这种我们一般是不做调解的。

调解需要我们基层妇联走访了解情况,并且花时间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对于家暴我们也会定期回访。

华商报:家暴不仅局限在夫妻关系中,针对未成年人的暴力也存在。实践中,你们会怎么处理?

宁楠:未成年人遭受家暴,我们是一定要介入处置的。第一,我们有强制报告的义务。第二,妇联组织可以帮助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未成年人代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这是我们要做的工作。第三,孩子没有实质遭受家暴,但长期目睹家暴,对孩子也会产生非常不好的影响,甚至有可能成为家暴的代际传递。

华商报:一般怎么接访、帮助求助者?在去年接到的来电中,有没有女性明确表明“我要离婚”的?

宁楠:我们接访过程中,坚决不问“他为什么打你”。如果这样问,就会让受暴者潜意识里认为是自己哪儿做错了,对方才打的她。实践中,如果家暴行为发生有一段时间了,没有保留证据。女方的说法被男方否认,这个不难处理,一般来说谁先动手谁的过错就更大一些。我们还是建议女性遭遇家暴的第一时间就去报警,保留证据。

打来电话的女性主要在26岁~45岁。很多年轻女性打来电话直接表明“我要离婚”。此外,如果在恋爱同居期间遭受家暴,也可以拨打12338求助。

>>律师

有家暴证据能顺利判离吗?

当事人如何通过法律保护自己?

有女性将自己的遭遇发布在网上。遭遇丈夫家暴后,她拿着证据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男方对离婚有异议,第一次起诉离婚失败。不愿等分居一年视为感情破裂,6个月后,女方二次起诉最终判决离婚。

法律上到底是如何规定的?记者采访了陕西省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中心志愿律师、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小娟。

华商报:当事人有明确的证据证明对方家暴,能顺利判离婚吗?

张律师:2020年民法典颁布后,过去的婚姻法被纳入民法典婚姻家庭编里。家庭暴力是民法典规定的判决离婚的法定情形之一。

我国《反家庭暴力法》第2条明确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显然,法律上的家庭暴力和我们平时所说的暴力行为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法律上认定为家庭暴力的核心是权力和控制。也就是说,施暴人通过实施暴力行为以达到控制受害人的目的,其发生与发展呈现周期性,通常会导致受害人身体或精神受到严重损害。如果说当事人有明确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存在家庭暴力,那么法院是应当判决离婚的。

华商报:为什么实践中有些妇女明明遭受家暴,法院仍不判决离婚?

张律师:家庭暴力具有一定隐蔽性,加之当事人取证意识不高等原因,未能及时有效保留相关证据,就会导致受家暴一方无法证明对方存在家庭暴力,给法院判决离婚造成了很大难度。其次,我国《反家庭暴力法》虽然规定了家庭暴力的概念,但由于没有一个可以量化的客观标准,加之不同的法官对于法条理解不同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家庭暴力的认定难。这些都是法院无法判决离婚的原因。

华商报:受害人遭受家庭暴力,该如何保护自己?

张律师:首先,报警并保留相关证据。其次,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对加害人出具告诫书。我国《反家庭暴力》第十六条规定“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第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将告诫书送交加害人、受害人,并通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应当对收到告诫书的加害人、受害人进行查访,监督加害人不再实施家庭暴力。”第三,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我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记者说话

对家暴零容忍

让遭受家暴者不再害怕

在记者印象里,“家暴”这个词比“反家暴”听到的更早。2001年那部电视剧《不要和陌生人说话》,男主安嘉和对妻子动手的画面简直是童年阴影。关于家暴,听到最多的就是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对家暴必须零容忍。

遭受家暴的当事人、一线反家暴的行动者、常年受理家暴离婚案件的律师,他们的讲述都是为了让遭受家暴者不再害怕,勇敢行动;让施暴者有所忌惮,及时停手。

反家暴是个复杂庞大的问题,反家暴的路上,公检法、医生、社工、法律从业者、妇女儿童组织都在努力前进。只有社会各界形成合力,对家暴零容忍,才能一起保护遭受家暴的妇女、儿童。 华商报记者 常彭朵/文 赵彬/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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