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 CN61---0053 社长:毕诗成

您的位置: 电子报 > 中国 > 正文

一批重要新规今起施行

9月,一批重要新规开始施行。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让残疾人、老年人生活“无碍”;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更加便民利民,对困难群体的保障更加有力……法治更进步,生活更美好。

为残疾人、老年人建设无障碍生活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自9月1日起施行,为残疾人、老年人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提供法治保障。

本法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的居住建筑、居住区、公共建筑、公共场所、交通运输设施、城乡道路等,应当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国家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或者其他无障碍设施,为残疾人、老年人提供便利。

公共服务场所涉及医疗健康、社会保障、金融业务、生活缴费等服务事项的,应当保留现场指导、人工办理等传统服务方式。与残疾人、老年人相关的服务机构应当配备无障碍设备,在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方面提供无障碍服务。

推动法援案件办理程序进一步标准化规范化

新修订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自9月1日起施行,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程序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新修订的程序规定明确,申请法律援助时,不再需要提交经济困难证明表,但如果申请人有能够说明经济状况的证件或者证明材料,可以一并提供;申请人提供材料不齐全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

法律援助人员要依照法律、法规等规定,遵守有关法律服务业务规程,及时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服务,不得向受援人收取任何财物。

依法保障海外中国公民安全和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保护与协助条例》自9月1日起施行。

条例规定,在国外的中国公民、法人、非法人组织在正当权益被侵犯、涉嫌违法犯罪、基本生活保障出现困难、因重大突发事件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威胁等情形下,驻外外交机构应当提供领事保护与协助。驻外外交机构、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分别承担安全预警、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职责,外交部和驻外外交机构应当视情发布国外安全提醒,国务院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会同外交部建立国外旅游目的地安全风险提示机制。

健全私募基金监管制度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自9月1日起施行。

条例将契约型、公司型、合伙型等不同组织形式的私募投资基金均纳入适用范围,规定以非公开方式募集资金,设立投资基金或者以进行投资活动为目的依法设立公司、合伙企业,由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为投资者的利益进行投资活动,适用本条例。 据新华社

华商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华商报、华商晨报、新文化报、重庆时报、大众生活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华商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例:“华商网-华商报”。
② 部分内容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 新闻热线:029-86519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