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 CN61---0053 社长:周怀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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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统招生和定向生同步录取 严禁以集团化、联合体等名义招生

西安市中招录取工作依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学业水平考试结果、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本人志愿。西安市将加强集团化、联合体等办学形式的学籍管理,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

录取分两个批次

初中毕业综合素质评价6个维度和学业评价成绩均达到C等级以上(含C等级)的考生,方具备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综合素质评价6个维度中任意2项达到B等级以上(含B等级),且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学科操作考试等级至少有2科达到B等级以上(含B等级),方具备省级标准化高中(包括省级示范高中)和重点职业高中录取资格。

城六区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分两个批次进行,第一批次为省级示范高中(含市级特色示范高中),第二批次为省级标准化高中和普通高中。

■第一批次:省级示范高中(含市级特色示范高中)录取

(1)特长生录取。经市教育局批准的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资格学校录取体育、艺术特长生。录取成绩不低于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的60%。

(2)省级示范高中、省级标准化高中的国际课程班和语言班,“春笋计划”创新实验班、国防人才预备班等录取。国际课程班录取成绩不低于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此类课程班录取的学生都应在该课程班就读,不得随意转到其他普通班就读。

(3)省级示范高中、省级标准化高中的事业办学单位教职工子女录取。各大学附中录取本单位教职工子女考生,录取成绩不低于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

(4)统招生和定向生同步录取。统招生录取:分数线控制在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以上。考生统招志愿选报的学校为平行志愿,所有学校录取同时进行。定向生录取:在具备定向生资格且填报了定向志愿的应届考生中,以中考成绩和定向志愿为依据,按所在初中学校生源排队择优录取。定向生录取成绩不低于城六区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

(5)西安中学民营机制,西安市第一中学、西安市第八十三中学宏志对等班录取。特长生、国际课程班和语言班等、大学教职工子女、统招生和定向生、西安中学民营机制及宏志对等班等五类依次进行预录取,此阶段招生学校初审各类预录取结果。各类预录取工作全部完成后,各学校一次性办理正式录取审批手续。

■第二批次:省级标准化高中和普通高中录取

录取顺序依次为特长生、统招生和定向生。录取分数线控制在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以上。录取原则、程序和操作办法与省级示范高中(含市级特色示范高中)相同。

同分数段考生数大于计划数时,筛选的依据和程序。筛选依据:四个条件两项指标及学科学业考试成绩。

跨区域招生学校限报一所

职业高中录取新生与普通高中同步。重点职业高中与普通高中第一批次同步进行录取。非重点职业高中、成人中专、中等技术学校与普通高中第二批次同步进行录取。报考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的考生,也可凭准考证和统考成绩通知单或毕业证到所报学校报名。招生学校凭考生报名清册统一办理录取手续。

跨区域招生纳入西安市统一招生录取网络平台,跨区域招生学校限报一所。跨区域考生资料(准考证、原始成绩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相关材料)由招生学校通过平台统一提交。

严格执行“八项不准”规定

西安市教育局文件要求严格录取管理,规范集团化办学、联合体等办学模式学校招生秩序,严禁以集团化、联合体等名义招生。任何学校不得自行招收学生,所有考生必须通过正式录取方能取得入学资格,招生学校录取的所有学生都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审批,录取结果无效,招收的学生不建立学籍。

文件要求,加强集团化、联合体等办学形式的学籍管理,严禁空挂学籍,严禁同时注册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双重学籍”。所有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招收省内其他市(区、县)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下的初中毕业生。普通高中学校不得从外省直接招生和跨省录取,在外省参加中考的西安市户籍学生,应在被当地高中录取后,符合条件的可以办理跨省转学到我市同类同层次学校就读。

严格执行西安市教育局“八项不准”规定: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面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中职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民办学校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华商报记者 耿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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