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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

上浮不得超10% 下浮不限 12月底前明确基准收费标准

近日,陕西省发改委发布《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明确12月底前出台线下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政府指导价管理政策。

通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线上和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属于非营利性机构收费,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由政府制定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于在我省审批注册的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其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授权各设区市政府制定;对于在我省审批办学许可的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其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由省发改委会同省教育厅制定。

11月底前科学制定收费标准。各地要坚持学科类校外培训公益属性,充分考虑其涉及重大民生的特点,以有效减轻学生家庭教育支出负担为目标,以平均培训成本为基础,统筹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学生家庭承受能力等因素,以实现减负降费为目标,科学合理制定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线上和线下收费标准浮动幅度上浮不得超过10%,下浮不限。培训机构在政府制定的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线下培训要区分不同班型,分类制定标准课程时长的基准收费标准。班型主要可分为10人以下、10~35人、35人以上三种类型。各地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具体的分类标准,标准课程时长,线上为30分钟,线下为45分钟,实际时长不一样的,按比例折算。

各地要于12月底前出台线下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政府指导价管理政策,明确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以及具体实施时间,并做好政策衔接,加强预期引导和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政策平稳落地。 华商报记者 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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